京津滬等地城商行有望入圍
- 發佈時間:2016-03-24 01:26:1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京津滬等地城商行“入圍”首批投貸聯動試點可能性較大。對於投貸聯動,其實早有端倪可循。去年3月,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提出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試點投貸聯動業務。銀監會、央行等監管層人士也多次在公開場合表態積極推進試點。
上海銀監局局長廖岷在今年初的銀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上海將爭取投貸聯動試點,允許銀行在自貿區先行先試,以企業權證的未來增值空間來抵補科技型企業的信貸風險。
廖岷認為投貸聯動應“抵補風險,收息為本”,即以投資成功後巨大的股權增值收益來覆蓋前期投入的高風險,解決傳統信貸模式風險與收益不對稱。但銀行不以投資為目的,認股權證以貸款利息形式獲得,銀行不能動用自營資金來投資。股權僅是為了彌補貸款的風險損失,等同於一種風險準備金,銀行主要收入仍然來自貸款利息。
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認為,商業銀行通過投貸聯動,以“股權+債權”的方式,不僅能為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支援,更能以股權收益彌補信貸資金風險損失,讓銀行進一步分享企業成長的收益,從而實現“雙贏”。
華夏銀行發展研究部戰略室負責人楊馳表示,商業銀行開展投貸聯動,意味著客戶群體將從傳統的成熟期企業拓展到初創期企業,收入來源從貸款收益為主向股權投資收益轉移,有利於商業銀行應對存貸利差收窄、傳統行業産能過剩兩大挑戰。同時也意味著商業銀行的風險偏好將有所上升,以企業高成長帶來的高收益彌補股權投資的高風險。
銀行業內人士坦言,儘管相關法條不能突破,但是在投貸聯動方面,我國商業銀行一直在積極嘗試,很多銀行已經通過各種方式介入到股權投融資的鏈條中。早在2006年底,中國銀行就通過在港的中銀國際投資成立了渤海産業基金,建設銀行旗下香港子公司建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則同樣返回內地,設立建銀國際財富管理公司。廖岷介紹,截至2015年末,轄內9家銀行以“投貸聯動”模式為105戶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融資餘額10.2億元。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教授王勇介紹,根據國際經驗,銀行業投貸聯動主要有四種可選擇模式:一是互相參與對方項目評審會/貸審會。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是在VC或PE投資之後跟進貸款,以控制風險。二是簽訂投資聯盟協議。即VC或PE機構與商業銀行可試行“投資聯盟”方式,商業銀行或信貸平臺會為VC或PE機構提供一定金額的授信額度。三是組建新企業。共同出資組建創業投資企業,從資本與效益上把兩者“捆綁”在一起,是一種較為牢靠的“雙贏”形式。四是組建基金參與股權投資。即商業銀行使用少量一級資本或發行集合投資計劃資金,以股權投資基金方式間接參與小微企業股權投資,並與信貸聯動,充分支援小微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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