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國企資訊披露制度
- 發佈時間:2015-11-16 02:43:33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證券報: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保證自己的競爭力,應該具有怎樣的治理結構和運營機制?
黃群慧:無論是處於第二層次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或者國有資本經營公司,還是處於第三層次的一般性經營企業,建立多元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都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關鍵。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不同性質的資本發揮了不同的作用。外資和社會資本具有靈活且獨立的天性,是混合所有制中最具活力的因素;國有資本以其穩健和負有“國家使命”為特徵,在企業運營中扮演了“定海神針”的角色;管理層和員工的股權激勵,將企業管理者的個人價值放到市場進行評判和裁定,具有激發經營管理團隊和員工的經營活力和積極性的功能。
在董事會制度構建上,要讓董事會真正成為資本意志表達和決策的平臺,保障同股同權。國有股東、財務投資者、管理層和員工持股、外資股等不同成分的資本,以董事會為平臺,嚴格遵行法律法規,按股權比例表決。要完善獨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制度,加大獨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數量,讓獨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得到真正的獨立和尊重。建立市場化的選人、用人機制和薪酬制度,強化全面風險管理,建立風險預警體系,加強對經理層的監督和指導。
對於國有企業公司治理而言,資訊公開制度發揮著關鍵的制衡作用。無論是否是上市公司,國有企業都應該建立事前報告制度、事後報告制度和總體報告制度。依據國有企業是否涉及敏感行業,修訂不同類型企業的資訊披露內容、方式、對象和頻次。對於多數涉及市場競爭的國有企業,尤其是非上市公司,要改善資訊披露的品質和及時性。對於未上市的混合所有制企業,要參照上市公司,建立與完善能夠保障中小股東合法權益、話語權的公司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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