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加強國有資産監督
- 發佈時間:2015-11-11 01:22:2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劉麗靚
國務院辦公廳10日正式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産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實現企業國有資産監督全覆蓋,加強對國有企業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等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重點決策環節的監督,切實維護國有資産安全。並正確處理好依法加強監督和增強企業活力的關係,尊重和維護企業經營自主權,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意見》提出,要以國有資産保值增值、防止流失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體制機制制度創新,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切實強化國有企業內部監督、出資人監督和審計、紀檢監察、巡視監督以及社會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産監督體系。要堅持全面覆蓋,突出重點;堅持權責分明,協同聯合;堅持放管結合,提高效率;堅持完善制度,嚴肅問責。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産監督法律法規體系,依法依規開展監督工作,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違法違規造成國有資産損失以及監督工作中失職瀆職的責任主體,嚴格追究責任。
《意見》提出了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五方面舉措,一是著力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完善企業內部監督機制;強化董事會規範運作和對經理層的監督,深入推進外部董事佔多數的董事會建設;加強企業內設監事會建設,加大監事會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行為的監督力度;重視企業職工民主監督,健全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發揮企業黨組織保證監督作用,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
二是切實加強企業外部監督。完善國有資産監管機構監督,進一步加強出資人監督,健全國有企業規劃投資、改制重組、産權管理、薪酬分配等規範國有資本運作、防止流失的制度;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監督,著力強化對企業的當期和事中監督。健全國有企業審計監督體系,探索任期輪審,探索建立國有企業經常性審計制度;進一步增強紀檢監察和巡視的監督作用;建立高效順暢的外部監督協同機制。
三是實施資訊公開加強社會監督。推動國有資産和國有企業重大資訊公開。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産監管重大資訊公開制度,依法依規設立資訊公開平臺,對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及經營業績考核總體情況、國有資産監管制度和監督檢查情況等依法依規、及時準確披露;切實加強社會監督。
四是強化國有資産損失和監督工作責任追究。加大對國有企業違規經營責任追究力度,健全並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違規經營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監督工作責任追究,健全問責機制,嚴格追究有關人員失職瀆職責任,完善監督工作中的自我監督機制。
五是加強監督制度和能力建設。完善企業國有資産監督法律制度,加強監督制度和能力建設。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文件的下發為下一步深化國企國資改革做出保障性安排,“全面覆蓋”意味著監督將不留死角,在全面覆蓋同時也將突出重點,而國有企業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等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重點決策環節將是監督重點。“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則意味著,新的體系將清晰界定出資人、審計、紀檢巡視、國企內部監督力量等各類監督主體的監督職責,增強監督工作合力。”“制約有力”則是對新的國資監督體系提出明確目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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