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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有望年內下發

  • 發佈時間:2015-10-22 00:56:20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倪銘婭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21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指導意見已完成初稿,目前正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預計將於年底前下發。

  近年來,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大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力度。統一規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開展按病種、按服務單元等收費方式改革試點,特別是指導地方配合公立醫院改革,通過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收付費方式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和聯動政策,有力地促進了醫療機構新型補償機制的建立,醫院收入結構得到優化,醫務工作人員積極性得到激發,公立醫院運作正在步入良性軌道。

  許昆林表示,當前醫療服務價格遠沒有理順。受醫療機構診療用藥行為和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影響,現行醫療服務價格未能完全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此外,醫療服務價格行為也存在不規範問題,加重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的情況時有發生。下一步,改革將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堅持調放結合,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價格形成的機制。對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強的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要及時放開價格促進競爭,更好地滿足百姓需求,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許昆林強調,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一定要強化價格、醫保、醫療等相關政策銜接,不能單兵突進,要著力做好三個結合,一是與充分發揮醫保控費作用相結合;二是與建立科學補償機制相結合;三是與減輕患者負擔相結合。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作、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

  國家發改委21日公佈新修訂的《中央定價目錄》,這是落實近日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

  新修訂的《中央定價目錄》與現行目錄相比,定價種類由13種(類)減少為天然氣、水利工程供水、電力、重要郵政業務等7個種(類),約減少46%;具體定價項目由100項左右減少到20項,約減少80%。保留的20項中,以發展改革委為主管理的有13項,以行業主管部門為主管理的有7項。

  此外,對保留的定價項目均以清單化的形式列出,逐項明確具體定價內容和範圍。對目前仍暫按現行辦法管理、將來視改革進程等因素適時放開或調整管理方式的部分項目,在目錄“註腳”中逐項作了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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