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證監局成功調解違規代客理財糾紛
- 發佈時間:2015-06-17 02:22:21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王小偉
記者從山西證監局獲悉,該局日前成功調解了一起證券公司違規代客理財糾紛案件。
投資者齊某是一名78歲的老人,經熟人介紹,在某證券公司營業部員工劉某處開立證券賬戶,開戶當日打入資金人民幣96萬元,並將賬戶密碼告知劉某,口頭委託由劉某代理其進行賬戶操作。雙方口頭約定用該賬戶只能買賣基金,不能買賣股票,並且買賣基金前劉某要告知齊某。開戶後不久,按照規定,該營業部對齊某進行新開賬戶客戶電話回訪揭示風險,明確告知齊某,不能將自己的賬戶密碼洩露給他人,否則出現的問題應自己承擔後果。齊某表示知曉,但隱瞞了其賬戶實際由劉某代為操作的情況。
2013年3月5日-2014年12月1日期間,因劉某的操作不當,使齊某的賬戶資産由原來的96萬元減少至23余萬元。在此過程中劉某未遵守與齊某的口頭約定,利用齊某的賬戶進行股票買賣,同時向齊某隱瞞了賬戶交易及賬戶資産的實情。
2014年12月23日,齊某經與該營業部及劉某反覆交涉未果後,向山西證監局投訴,要求該營業部賠償其經濟損失共計70余萬元。山西證監局接到投訴後高度重視,約談營業部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認真分析研究之後,約談公司合規總監,認為營業部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要求公司對其違規事件嚴肅處理,並調離了原營業部負責人。從法律上講應沒有證據認定事實,建議由當地證券業協會調解。投訴人齊某同意並向當地證券業協會提出調解申請,本著公平對待雙方,雙方都要接受深刻教育的思路,當地證券業協會與該營業部及其所屬證券公司以及投訴人經過多次溝通協調,公司同意給予齊某精神安撫金人民幣50萬元,投訴人自己承擔23余萬元損失。2015年4月21日,齊某收到該筆款項,本次糾紛成功調解。事後,山西證監局將該營業部列為下一年度重點檢查對象。
山西證監局提示説,此次違規代客理財事件給多方帶來啟示。其一,證券投資者應加強自我保護,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其二,證券從業人員應加強自我約束,堅守職業道德底線;其三,證券經營機構應創新管理模式,加強內部合規管理,在發展業務的同時,應積極落實投資者保護責任;其四,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投資者保護工作,創新證券監管模式,應督導證券經營機構加強投資者教育,切實提高投資者保護工作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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