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置換破冰地方高負債僵局
- 發佈時間:2015-03-20 00:56:1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王輝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下達了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在基本解決2015年地方債務到期償還難題的同時,還將首度破冰地方政府長期積累造成的高負債僵局。在本次推出“借新還舊”的方案後,有關部門將在加大地方舉債透明度、積極探索嘗試多種直接融資方式等方面,推出更多力度更大的創新政策。
從置換方案細節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只是債務形式變化,不增加債務餘額。該方案在幫助地方政府安全度過首個債務集中償付期的同時,還將改變存量債務中期限錯配的現象。通過延長借款期限,更好地與地方政府基建項目週期相匹配。此外,該方案將改變目前以銀行貸款為主的債務結構,通過發行債券直接融資,替換原來成本較高的借債,減輕部分利息支出壓力。
本次置換僅僅是解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及規範預算管理的第一步。為從根本上解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和規範舉債問題,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根據“堵後門、開前門”、加大地方發債透明度的政策總基調,繼續在市政債等新型債券品種、債務證券化、盤活存量資産等多種直接融資方式方面,推出更多創新舉措。
新預演算法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通過發行政府債券的方式。《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規定,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可以發行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券置換。
按照管理層的相關改革思路,未來各省級政府舉債,有望統一以市政債等一般債券及其他類別專項債券進行公開融資。在此背景下,相關新型債券品種在大大消除長期潛在的中央政府背書及剛性兌付的同時,將獲得市場更加公平和更有效率的定價,贏得各類資本認可。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更為靈活的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的投資和運營,有助於逐步降低地方政府負債水準。
結合去年以來管理層有關盤活各類存量資産、推進信貸資産及地方債務證券化的工作思路,未來各類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及增量債務,有望進一步推向市場。由於70%以上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均是有收益保障的投資性債務,該項改革舉措推出後,也將在市場化定價基礎上獲得社會資本廣泛認可。
在當前中國經濟已進入新常態、處於轉型發展關鍵階段的背景下,穩增長與調結構雙重壓力正與日俱增。儘管地方負債水準經過多年積累後已相對偏高,但在宏觀經濟的托底問題上,地方政府不應因噎廢食。合理的基礎設施投資和民生項目投入,仍需通過規範舉債方式予以繼續支援。隨著各項創新政策逐步推出,地方存量債務僵局將得以有序化解,這也將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宏觀調控方面,為中國經濟提供更大迴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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