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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錦秋:證監會應加快規範網路媒體資訊發佈

  • 發佈時間:2015-03-19 07: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熊錦秋

  3月17日早盤之前,網上傳出兩則上市公司重大資訊:一則關於中國中鐵中國鐵建合併,另一則關於光大銀行等上市銀行將分拆理財等業務謀求分拆資産上市。

  兩則傳言對上市公司股價的刺激作用應該説非常顯著。17日當天中國鐵建收盤上漲5.33%、中國中鐵上漲5.96%,光大銀行上漲4.25%,均遠高於當日股指的漲幅。

  可到了3月17日晚間,相關上市公司紛紛發佈澄清公告,對傳言予以否認。筆者認為,這凸顯網路媒體的資訊發佈行為亟須加以規範。

  當前A股市場如火如荼,滬市一舉突破近7年來的高點,各路資金洶湧入市。在這人聲鼎沸之時,有些市場主體受利益驅使,不惜製造一些題材概念,以刺激股價上漲。從壞處想,此類案例有的涉嫌蠱惑交易操縱,蠱惑交易操縱是指行為人進行證券交易時,利用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不確定的重大資訊,誘導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做出投資決定,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其中,行為人可能是重大虛假或誤導資訊的編造者,也可能是其傳播者。

  目前,論壇、微網志、微信、公司官方網站等網路媒體具有傳播快、範圍廣、影響大的特點,尤其是大型門戶網站具有極強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公眾或者普通投資者上網,多選擇門戶網站,幾大門戶網站下面基本都有“財經”或“股票”欄目,不少投資者由此獲得及時的第一手證券市場資訊。

  但網路媒體發佈和傳播證券市場資訊,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真實性。《證券法》規定,禁止編造、傳播虛假資訊,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資訊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也規定,媒體應當客觀、真實地報道涉及上市公司的情況。

  現實中,一些網路媒體資訊發佈遠比報刊來得隨意,捕風捉影的重大資訊也得以在網路傳播,凸顯其中存在著制度漏洞。

  針對這些新形勢,證監會曾表態將進一步研究相關規則,適應網路媒體特徵,加強市場監管。對此筆者認為,應該儘快出臺網路媒體發佈有關證券市場資訊的相關細則,防止不規範行為甚至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帶來傷害。

  不管是門戶網站還是其他論壇、部落格等網路媒體,都要對資訊發佈抱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有些重大資訊需要在核實的基礎上才能發佈,對於難以辨明真假的資訊,不能為了搶頭條而草率發佈;若網路媒體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資訊,涉嫌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證監會應及時依法予以查處,給上市公司及其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及其投資者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推動網路媒體發佈證券資訊行為步入規範軌道的基礎上,還可以考慮將網路媒體納入指定資訊披露制度。目前證監會指定的媒體包括紙質媒體和網路媒體,其中網路媒體主要是2009年指定了“巨潮資訊網”、“中證網”、“中國證券網”、“證券時報網”、“中國資本證券網”等5家網站作為創業板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指定網站,創業板公司在指定網站實行免費資訊發佈制度,但幾大門戶網站並不在指定網路媒體之列。

  筆者建議,在網路媒體資訊發佈行為逐漸規範基礎上,證監會也可考慮選擇幾大門戶網站作為指定資訊披露網路媒體,不僅是創業板,包括主機板、中小板的資訊都可在門戶網站披露,且所有網路媒體均應實行免費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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