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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定價模式新博弈

  • 發佈時間:2015-02-09 00:43:22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電煤價格並軌的第三年,如何確立新的煤電雙方均認可的定價模式,對於煤電市場新秩序的建立意義深遠。

  近日,備受關注的2015年神華與電力企業的長協談判終於基本落下帷幕。2015年神華集團提出了季度定價模式:一季度5500大卡北方港口平倉掛牌價格520元/噸,大客戶優惠10元/噸。二季度定價則是按照上季度神華掛牌價的30%和上季度環渤海指數均價的70%之和,大客戶可在此基礎上優惠10元/噸。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神華集團提出的定價機制的轉變嘗試,是神華集團等大型企業對部分煤炭定價權和話語權的讓渡,邁出煤炭市場化定價實質性的一步。這種定價模式一方面維持了煤炭現貨貿易價格的相對穩定,另一方面也順應了市場和電企的要求,有利於促進內貿煤定價機制與國際大宗商品定價機制的接軌。

  “在當前煤炭市場供過於求的格局難以改變的情況下,如果一味地以大型煤企定價或是‘4+1’定價,那麼結果可能類似去年,年度長協定價模式最終難以實行。”興證期貨研究員林惠告訴記者,目前下游需求依然疲弱,進口煤的衝擊仍然明顯,煤價仍然存在繼續下行的可能性,在此情況下,神華的季度定價模式的實行仍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方正中期期貨研究員胡彬指出,神華這種季度定價的依然不夠靈活,目前煤炭市場是買方市場,電廠對於漲價一事始終不買賬,從期貨盤面上就可以看出。而需求端的疲軟也給予了電廠不慌不忙坐等降價的時間,未來的煤炭採購將不會出現搶購局面。為更好地迎合買方市場的需求,煤價應該隨行就市,月度定價比較適合神華目前所面臨的局面。

  從我國煤炭定價機制的發展來看,無論從純計劃價格、雙軌制,到大型煤企定價還是“4+1”定價,煤炭定價的市場化程度較低。2013年起國家取消煤炭重點合同,實施電煤價格並軌。不過“市場煤、計劃電”體制矛盾依然存在,在缺乏更好的定價模式的情況下,2013年年初之後,煤炭行業的定價主要依賴環渤海指數和大型企業的長協價。

  然而,從去年開始,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也受到了行業人士的質疑。有觀點認為,該指數的一些基礎數據仍是來源於大型煤炭企業,因此這些大型煤企能夠通過調整自己的報價,來主導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的走勢。如2013年年底,為提高煤炭價格談判的話語權,發煤企業紛紛大幅上調煤價,造成煤價虛高。

  “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反應的是前一週的歷史價格數據,存在一定的滯後性,無法有效地反映未來的價格走勢;此外,其僅有周數據,未能做到每日更新,無法保證時效性。”林惠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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