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證監局曝光5家證券諮詢“歪”公司
- 發佈時間:2014-12-30 07:4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投資者權益保護,四川證監局在行動。12月29日,四川監管局通報四川轄區2014年度不具有證券投資諮詢資質的機構名單。根據投資者諮詢等情況,經核實,包括寧波海順成都分公司、四川省裕祥投資公司、四川聚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安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成都歷藏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在內的5家公司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核發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證書。《證券法》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凡未取得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國內機構或境外(代理)機構均不得從事證券、期貨經營活動,不得以銷售炒股軟體、合作炒股等名義變相向客戶推薦股票,並收取所謂的會員費、服務費。對未經批准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有關機構和個人,一經發現,證券監管部門將會同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堅決取締。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川證監局提醒廣大投資者,從事非法證券諮詢活動的機構或個人通常以出售炒股軟體、代客理財、私募基金、媒體講評、證券投資講座、培訓會、研究報告會以及代理海外公司針對A股的融資融券業務等方式為名,開展非法證券諮詢活動或實施詐騙,或者建立所謂財經網站、部落格、QQ群等招收收費會員或者提供股票諮詢服務,請投資者注意鑒別,謹防上當受騙。
投資者保護需要政府和相關機構履行職責,投資者自身也該注意防範。四川證監局表示,投資者應牢固樹立法制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
在接受有關機構提供的證券投資諮詢服務之前,可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查看該機構是否已取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證書,或向當地證券監管部門核實。投資者要自覺抵制不當利益的誘惑,對有關投資諮詢機構“推薦黑馬”、“提供內幕資訊”、“保證盈利”等虛假宣傳資訊保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推銷薦股服務的陌生電話,更不要將資金打入個人或非法機構的賬戶。
根據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如發現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涉嫌詐騙、構成犯罪的,投資者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