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公告(基金)【2014】043號
為促進上證可質押城投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以下簡稱"城投債ETF")的市場流動性和平穩運作,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流動性服務業務指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我所同意下列證券機構為城投債ETF(511220)流動性服務商。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