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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或全覆蓋 消費稅將部署

  • 發佈時間:2014-10-21 00:34:25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證券報:新一輪財稅改革要在2016年完成重點工作和基本任務,明後兩年將是重要時段。今年已啟動或正在深化預算管理、地方債、資源稅、營改增等方面改革。明年的重點改革任務還有哪些?

  賈康:本輪財稅體制改革大幕剛剛開啟,高潮還沒有到來,實現2016年的目標也有不小難度。全面改革不可能齊頭並進,一步到位,需把握輕重緩急,以“最小所有”式多輪推進,實現改革目標。在預算管理改革、稅制改革以及中央地方事權、支出責任和收入劃分三大領域,有些需要相對高調處理,有些需要相對低調處理,有些要等到四中全會以後明朗化。

  在預算管理方面,中央級預算跨年度編制改革今年先動,地方也會開始試點,在某些地區先行先試。跨年度的這種滾動預算,會更多體現瞻前顧後、綜合平衡、統籌協調,並帶來一系列技術上的要求。比如,一編三年,按照每年往前滾動一年的方式,其可持續運作必須要有像樣的預測,而這種預測在一些地方預算編制過程中,很可能需要在政府採購概念之下運用“購買服務”方式取得來自社會上專業力量的預測結果。三年滾動預算也必然要求引入權責發生制,同時要求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把自己的資産負債表公之於世,並接受公眾監督。此外,預算支出重點剛性“掛鉤”的改變、過多過濫稅收優惠清理、轉移支付改進等,也會積極推進。

  在明確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明晰化、合理化方面,必須最終落實到各級事權與支出責任清單的形式上,現在看來最主要的、也可能是最棘手的至少包括投資權怎樣表述和司法管轄權怎樣表述。這些很可能在四中全會後會有新的指導精神。

  在稅制調整方面,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房地産稅、個人所得稅六大重點稅種的改革都帶有“牽一髮動全身”的特質。完成“營改增”試點全行業覆蓋是明年的改革重點,“營改增”會逐步擴大到生活服務業、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等,營業稅制度將告別歷史舞臺。此外,應儘快清理、簡並現行還較繁瑣的稅率檔次,充分體現增值稅的“中性”特點,規範徵管。

  “營改增”後,消費稅改革勢在必行,需要把原來100%歸中央的消費稅一部分調給地方。最快今年底最遲明年上半年,消費稅改革將有明確部署。消費稅改革應進一步擴大徵稅範圍,提升調節力度,對一些容易産生環境污染、嚴重消耗資源的産品以及部分奢侈型高端物品、部分高檔炫耀式消費品等,納入消費稅徵稅範圍或提升稅率;完善計徵方法,將部分應稅消費品由生産環節納稅改為零售環節納稅,相應為“營改增”後地方政府層面的收入增加來源;調整消費稅稅率,對清潔能源和環境友好産品實行低稅率或免稅;進一步細化小汽車消費稅率,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

  廣義的環境稅改革既包括排污費的“費改稅”,也包括使已有稅種如資源稅、消費稅更好發揮綠色發展促進作用。目前,環境稅改革還處於推進立法階段,先解決對現行排污費實行“費改稅”。待時機成熟時,對碳、硫等排放物較全面實行環境保護稅,那時稅率設計可從低稅率起步,適時調整、提高。

  資源稅從價計徵機制今年已擴展到煤炭領域,我比較看重的是能不能有效實現煤電聯通的改革。通過資源稅改革,形成基礎能源全鏈條上整個比價關係和價格形成機制的合理化,以利益導向,激勵企業節能降耗。之前一噸煤幾塊錢的資源稅負已“無關痛癢”,變從價徵收後就會變成“有關痛癢”,這樣的稅負在産業鏈上向後傳遞一定要傳遞到電,但能不能倒逼電力部門改革作出實質性突破,是比較有難度的事情。在目前煤、電産能過剩態勢下,正是一個好的改革時機,不會形成電力價格明顯提升的市場壓力。此外,資源稅改革要考慮擴展到其他金屬礦、非金屬礦和水流、森林等。

  個人所得稅改革將創造條件修訂法律實施。要以“綜合”的新機制,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金融資産收入等都納入所得稅“超額累進”徵收範圍;調整稅率級距和稅負水準,適當降低最高邊際稅率,減少累進級距,最好將超額累進稅率級次進一步減少為5級,降低中等收入階層尤其是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稅收負擔;規範費用扣除標準和考慮家庭贍養負擔、住房按揭支出等的專項扣除與減免稅優惠政策,建立與物價水準相適應的、相對穩定的扣除費用標準自動調整機制。

  房地産稅方面,目前是加快立法,需要在總結上海、重慶試點以及十市“空轉模擬評稅”試點等經驗並適當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清理、整合、理順房地産稅費制度,改變目前重流轉環節稅收、輕保有環節稅收的做法,將住房開發流轉環節的部分稅負轉移到保有環節,賦予地方政府在幅度稅率範圍內具體確定適用稅率的稅政管理許可權,實質性推進個人住房保有環節稅制改革和房地産相關稅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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