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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保障基金設立提速

  • 發佈時間:2014-09-30 01:30:39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曹乘瑜

  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的成立正在提速,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保障基金公司)已經要求各家信託公司申報入股金額。不過,業內人士認為,日前剛剛徵求完意見、有望于10月公佈的《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仍有待斟酌。

  是否應救助單只産品

  9月上旬下發至各大信託公司的徵求意見稿提出設立“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並成立保障基金公司,負責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一位信託業人士透露,近期保障基金公司的管理團隊已經成立,各家信託公司也收到通知,可自願申報入股金額,這意味著保障基金的推進快於預期。

  不過,在記者採訪過程中,有業內人士表示,徵求意見稿提出針對産品救助的條文需要進一步完善。根據徵求意見稿,信託公司在五種情形下可以向保障基金公司申請使用基金,其中之一是信託公司經營管理正常,資産實力較強,各項指標符合監管要求,但單只出險資金信託計劃因存在賣者盡責瑕疵,需要信託公司賠付而流動性賠償能力不足的。某中部地區信託公司高管認為,“這一做法有違目前打破剛性兌付的趨勢。”

  不過,也有信託人士認為,具體要看實際情況。打破剛性兌付只是針對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而言,但是部分單一信託計劃也有可能會出現問題。“一般説不會出事的是銀行作為委託人的單一信託計劃,因為銀行通常會與信託公司有協議,把責任説清楚,但是有的單一信託計劃的委託人不是銀行而是企業,項目失敗則信託公司可能會被企業起訴,賠償能力不足。”另一家中部地區的信託公司副總經理説。

  格上理財分析師王燕娛認為,此舉僅是對“存在賣者盡責瑕疵”的産品進行救助,“對於信託公司沒有過失的産品而言,如果出現問題,仍然有望打破剛兌。”王燕娛説。

  對此,上述高管仍然認為,信託保障基金應當是救助機構,而非針對單只産品進行救助。

  1%提取比例衝擊通道業務

  根據徵求意見稿,保障基金的來源之一為信託公司表內外資産餘額認購的基金。其中“信託公司按凈資産餘額的1%認購,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財産信託按其收益的一定比例認購”。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保障基金是為了救助信託公司的短期流動性,但是“1%”的比例可能反而不利於信託公司的流動性。“目前,各家信託公司都有或多或少的流動性問題,需要固有資金支援,但是如果把流動性都收歸到保障基金那兒,反而失去了對問題項目的支援。”上述信託公司高管説。

  根據格上理財的數據,今年二季度末,信託全行業凈資産規模為2749.61億元,按此計算,信託公司僅此項認購的基金將接近30億元。格上理財分析師曹慶展認為,這一舉措對股東背景不強的中小型信託公司來説,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另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1%的措施實施,半年後,信託公司的通道業務將萎縮。徵求意見稿規定,屬融資性資金信託的,其基金由融資者認購,在每只資金信託計劃發行終了時,繳入信託公司基金專戶,由信託公司按季向基金公司集中劃繳。一位信託人士表示,在混業經營背景下,如果信託提高了融資方的成本,融資方將會轉向基金子公司等其他渠道,信託的通道業務將不具備競爭力。

  “如果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維持現在的速度,即兩三年內保持10萬億的新增規模,那麼2-3年內將有1千億的規模先歸入保障基金中。”上述高管説,“但是這些資金信託的報酬可能要兩三年後才能收回來,融資方肯定不會先墊付資金,需要信託公司現行墊付,可是目前單一加集合信託計劃的平均報酬率還不到1%,這意味著,信託公司先行墊付的錢比自己的報酬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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