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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海外維權如何破局

  • 發佈時間:2014-09-19 00:30:41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工信部賽迪智庫世界工業研究所所長 呂萍

  隨著中美製造業各領域的合作不斷深化,中美投資貿易爭端呈出不窮,中美産業競爭日趨激烈,中國企業在“走出去”開展投資並購或業務拓展時屢屢遭受不公正待遇,在維護合法權益方面始終難有重大突破。面對中美投資貿易爭端呈現出的新特點,中國應如何積極應對?

  三一重工勝訴樹立樣本

  2014年7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作出判決,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和美國政府禁止中國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風電項目的決定違反了程式正義,侵犯了中方的合法權益。至此這起為期兩年的三一重工維權案取得了意義重大的歷史性勝利。

  2012年3月,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從希臘電網公司手中收購了美國四個風電場,並取得了所有審批和許可。然而,由於風電場位於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CFIUS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裁決叫停該風電項目。而奧巴馬總統也簽發總統令,支援CFIUS的裁決。三一重工認為美方的裁決並不合理,於是通過羅爾斯公司把CFIUS和奧巴馬告上了法庭。2013年10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駁回了起訴。隨後,羅爾斯在對訴訟請求進行調整後,繼續選擇上訴。直至2014年7月15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作出了具有重大意義的判決,預示著中國製造企業在應對中美投資貿易爭端中取得歷史性突破。

  三一重工勝訴對中國製造企業“走出去”赴美投資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極大地鼓舞了企業勇於“走出去”的士氣。此案的被告CFIUS及其維護的美國國家安全審查制度一直令外國公司談之色變,此案也是22年裏首次由美國總統出面叫停外資收購的案例。儘管如此,三一重工最終勝訴了。這説明美國對國家憲法是毋庸置疑地尊重,中國企業只要具有誠信並且熟知美國法律規則,就不用過於擔心維權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了中國企業赴美投資的信心。二是一定程度上促使美國政府更加公正公平地對待外國投資者。CFIUS加上總統令享有不受司法審查管轄的特權,總是基於不透明的“國家安全”理由阻礙國外企業在美投資。三一勝訴案例中,聯邦法院的裁定讓CFIUS和奧巴馬的法令廢止,無疑是給美國政府敲一記警鐘,督促其在對待外國投資者方面增加透明度並優化正常程式,中國企業赴美投資的困難將有所減少。

  中美投資貿易爭端新特點

  “智慧財産權”和“國家安全”保護成為美對華限制的兩大藉口。隨著中國産品技術含量的不斷提升,美國政府越來越注重通過智慧財産權調查來直接限制中國高科技産品進口。2014年4月,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公佈了2014年《特別301報告》,報告指責中國在國內外“盜竊商業機密的活動令人極其關注”,並再次將中國列在所謂“侵犯智慧財産權最嚴重的國家”之列。與此同時,近年來美國濫用“國家安全”措施,以投資審查為由對我國華為、中興、三一重工等企業投資美國設置了明顯障礙。

  貿易規則和技術壁壘成為中國企業對美投資貿易的兩大障礙。長期以來,中國企業對國際貿易規則、美國相關政策法律和實踐的關注和研究不夠,導致在歷次中美投資貿易爭端中都處於被動應付的狀態,缺乏主動性和針對性。中國對美出口産品的附加價值不高,相關産品的技術水準和行業標準與美國有一定的差距。隨著美國對華的貿易壁壘從傳統手段向非傳統手段發展,美方採用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手段對我國長期的低端産品出口造成很大壓力。

  中美投資貿易面臨新機遇新挑戰。預計中美投資貿易協定談判將在2014年底完成協定文本的談判,2015年進行負面清單的談判。中美投資貿易協定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中美投資貿易爭端問題。不過,美國為保護本國相關産業,對中國“雙反”調查涉及的領域有泛化的趨勢,除了化工、輕紡、光伏、鋼鐵等傳統行業,近兩年開始涉足輪胎、集裝箱等細分領域。中美政府間的對話機制在解決中美貿易投資紛爭方面也困難重重,影響力有限。

  知己知彼 百戰不殆

  加強對貿易規則和法律法規的跟蹤研究。積極研究國際貿易爭端的法律解決方法和各個國家的具體實踐,掌握美國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對相關案件進行總結,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各種隱形貿易壁壘。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商會密切聯繫企業的行業優勢,挖掘美國相關産業政策和實踐存在的漏洞,為中美投資貿易爭端提供策略建議。

  加快推動中美投資貿易協定談判。美國投資協定新範本確立了目前世界上最高水準的投資規則。在投資準入、權益保障、環境、勞工、業績要求、透明度、爭端解決等條款方面均有更高的要求。隨著中美投資協定談判步入實質性階段,我國需要進一步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通過與美國在內的其他經濟體締結投資協定,確立更高層級的法律框架,切實提升中國投資者權益保障水準。

  合理利用法律手段保護企業權益。一直以來,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CFIUS)依靠其特殊地位對中國企業的封殺都是缺乏透明的,一旦企業起訴CFIUS,禁令就會被總統令所取代。三一重工關聯企業羅爾斯公司在訴訟過程中並沒有直接挑戰奧巴馬政府的決定,而是認為根據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政府決定缺乏法定程式。隨著中美經貿活動的規模日漸增大,中美類似糾紛也會增多,而華為、中海油等企業也都在美投資合併兼併過程中也受到了阻礙。三一勝訴的判例增加了中國企業‘走出去’的信心和經驗,中國企業在赴美投資過程中要敢於和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斷提升中國跨國企業國際競爭力。近年來,一大批中國企業紛紛“走出去”投資並購發達國家企業。但由於我國企業在很多領域尚不掌握核心關鍵技術,在當前的國際産業分工體系中仍然處於産業鏈、價值鏈的低端。中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一方面需要加大對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産品的開發研製力度,發展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産品,努力向國際標準或國際先進技術標準靠攏和轉化,另一方面要加強對目標市場的制度環境、文化環境、法律規則和市場規則的了解,借鑒跨國企業經營管理成功經驗,規避更高標準框架下的貿易規則,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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