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10月底前批復水權交易方案
- 發佈時間:2014-09-17 00:47:2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王穎春
今年7月,水利部發文大力開展7省市水權交易試點工作,試點內容包括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水權交易流轉和開展水權制度建設三項內容,試點時間為2-3年。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水利部要求8月底之前將水權試點實施方案報至水利部,試點方案由水利部和試點地區省級政府在10月底之前批復完畢,這標誌著我國水權交易工作將全面展開。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即將出臺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把“節水優先”放在重要位置。“水十條”將建立一套考核評價體制,並將節水作為約束性目標,納入到對各級政府的考核之中,並醞釀對高耗水産品開徵消費稅。
業內人士認為,“水十條”的出臺有望實質性推進我國水資源化改革,將令水務公司污水處理資産價值得到重估,並利好整個再生水工程設備産業鏈。
10月底前批復方案
今年7月23日,水利部在北京召開水權試點工作啟動會,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表示,水利部將在7個省區開展不同類型的水權試點工作,力爭用2-3年的時間,在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水權交易流轉、相關制度建設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為全國層面推進水權制度建設提供經驗借鑒和示範。
會議明確,寧夏回族自治區、江西省、湖北省重點開展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試點工作,在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解的基礎上,結合小型水利工程確權、農村土地確權等相關工作,探索採取多種形式確權登記,分類推進取用水戶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內蒙古自治區、河南省、甘肅省、廣東省重點探索跨盟市、跨流域,行業和用水戶間、流域上下游等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流轉模式。相關方案要于2014年8月底前報水利部審查,10月底前由水利部和試點地區省級人民政府聯合批復。
記者還了解到,除了用標準落實“節水優先”,有關部門還醞釀對高耗水産品徵收消費稅,並研究對高耗水行業徵收水資源稅,上述措施或將在地下水超採嚴重地區先行先試。此外,對從事節水、再生水利用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優惠。
水權交易條件成熟
水權交易是指地方之間由於水資源天然差異、初始水權分配量、水資源耗費量和水資源開發利用量的不同,水資源由富餘地區出售給缺乏地區,目前在全國拓展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相關資料顯示,我國水權交易的嘗試起始於2000年東陽-義烏的水權交易,14年來經歷了洪水河灌溉區水票交易、南水北調以及內蒙古、寧夏等地的多起試點,多年多地區的試點從法律、管理、市場等多個方面為之後的水權交易積累了經驗。
一般來説,初始水權的分配需要中央政府來完成。我國南水北調工程就發揮了市場機制在水權分配中的作用,即實行水權與投資掛鉤的機制,讓沿線城市根據需水量分攤部分投資。總的來説,南水北調工程的主旨還是戰略型的解決資源性缺水問題,並不是完全市場化分配。
儘管已經積累了一定經驗,但我國水權交易中始終存在兩個根本問題,使得水權交易市場遲遲難以啟動:首先,是水權沒有嚴格確權,使得缺乏交易的合理依據;二是水資源費過低,使得水權交易起不到合理的經濟杠桿作用。而今年7月啟動的“七省交易試點”正是從這兩個方面來推動水權交易的完善,為後一步全國面積水權交易的鋪開積累經驗。
多個行業明顯受益
方正證券環保行業分析師梅韜認為,隨著“水權交易”和“水十條”的落地,將給節水設備、水務處理、再生水等行業帶來諸多正面影響。
首先,水權交易意味著水權確權和合理價格交易,代表著用水總量的控制和水資源價格的上調,將使水資源價格大幅提升,節水設備的經濟性越發顯著,節水設備市場有望大幅放量。
我國每年的用水比例中,農業用水佔比超過50%。這與我國農業生産大國的定位相關。而另一方面,農業灌溉的粗獷灌溉模式對水資源浪費程度極大。隨著以水權交易為代表的水資源化政策的逐步落地,農業節水設備將是節水市場的重點之一。
按照2012年出臺的《國家農業節水綱要2012-2020》,2020年我國將實現高效灌溉面積1.5億畝以上,旱作節水農業技術推廣面積5億畝以上。這些指標意味著,未來的6年每年僅國內農業節水設備的市場在300億元左右。
其次,我國大部分污水處理廠處理後的污水直接排放進入自然水體中,沒有體現其應該體現的價值。隨著我國水資源總量控制指標拆分下放、水權確權,水的資源化屬性展現,處理後的污水將作為自然水體以外的新水源得到價值重估。
最後,在水權交易和水資源總量控制的大背景下,再生水將是未來重要的資源。再生水市場啟動的前提是經濟性,這取決於兩個方面:可用水資源量以及水資源價格。未來隨著水資源總量控制的劃定,企業可用水資源量將受到限制,同時水資源價格有可能大幅提升至其合理價格,再生水的經濟性將得到充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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