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4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 發佈時間:2014-08-22 00:56:2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本公司將2014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説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及資金到位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595號文核準,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5,476萬股,截至2012年6月4日,本公司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5,476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人民幣14.46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91,829,600.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65,285,404.52元後,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726,544,195.48元。以上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已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2]第410247號《驗資報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本年度使用金額及當前餘額
募集資金到位後,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已累計使用56,299.48萬元,其中投入變更募集資金項目35,386.48萬元;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資金12,663.00萬元;使用超募資金中的5,000.00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使用募集資金投入募集資金項目3,250.00萬元。使用閒置募集資金15,600.00萬元以及超募資金2,260.00萬元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已于2014年7月15日歸還)。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專戶的餘額為184.75萬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利益,本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簡稱“《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下同)。
根據《募集資金管理辦法》,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並授權保薦代表人可以隨時向募集資金開戶銀行查詢募集資金專用賬戶資料,以便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對其他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791,829,600.00元,共應支付發行費用65,285,404.52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726,544,195.48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3日與開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上述監管協議主要條款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報告期內,本公司嚴格按協議執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重大問題。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開戶行
賬號
金額
款項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天譽支行
82120155100000565
16.20
活期存款
廣發銀行廣州東風中路支行
121103516010008244
138.30
活期存款
中國農業銀行廣州流花支行
042501040009091
30.25
活期存款
合計
184.75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表1。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不適用。
(三)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總額為人民幣12,663.0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項目
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
調整後投資總額
以自籌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金額
1
施工設備技術改造項目
65,495.00
52,763.00
12,663.00
上述情況業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核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2]第410291號《關於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資金的鑒證報告》。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2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確認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人民幣12,663萬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該部分資金,並經獨立董事、監事會以及持續監督機構核查同意後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資金置換行為的審批程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四)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15,643.59萬元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並經獨立董事、監事會以及持續監督機構核查同意後予以披露。2014年7月15日,上述募集資金已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五)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六)超募資金使用情況
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凈額人民幣726,544,195.48元,其中超額募集資金為71,594,195.48元。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2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資金中的5,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並經獨立董事、監事會以及持續監督機構核查同意後予以披露,于2012年9月25日劃撥至本公司一般結算戶。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資金2,256.41萬元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並經獨立董事、監事會以及持續監督機構核查同意後予以披露。2014年7月15日,上述募集資金已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途和去向
期後事項説明:2014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2014年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12,723.80萬元以及超募資金2,276.20萬元合計共15,000萬元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到期後將資金歸還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詳見本報告附表2.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施工設備技術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受礦産資源價格下滑的宏觀經濟影響,原合同項目的進度未能達到預期,公司若按原定計劃進行大規模施工設備改造,帶來的經濟效益將低於預期目標。
1、在原募投項目暫時難以達到預期盈利水準以及出現新的投資項目機遇情況下。2012年度,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12,732萬元進行對外股權投資,收購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責任公司85%股權,可鞏固公司在寧夏地區以及周邊地區的礦山民爆一體化服務優勢,以確保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2、鞍鋼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鞍鋼礦業”)是我國掌控鐵礦石資源最多、産量規模最大,集探礦、採礦、選礦、燒結、球團生産,採選工藝研發設計,工程技術輸出為一體,具有完整産業鏈的冶金礦山龍頭企業。公司作為國內礦山民爆一體化服務商,一直致力於為客戶提供民爆器材産品、礦山基建剝離、整體爆破方案設計、爆破開採、礦物分裝與運輸等垂直化系列服務。若與鞍鋼礦業合作,公司可通過為鞍鋼礦業提供民爆器材産品,並以此為切入點逐步參與鞍鋼礦業的礦山採剝業務,提升公司總體收入水準。因此,2013年度,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22,654.48萬元與鞍鋼礦業合資成立鞍鋼礦業爆破有限公司。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此類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已按《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2014上半年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
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特此公告。
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30日單位:人民幣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79,182.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0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0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56,299.48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35,386.48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48.71%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資金投向
是否已變更項目(含部分變更)
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
調整後投資總額(1)
本報告期投入金額
截至期末累計投入金額(2)
截至期末投資進度(3)=(2)/(1)
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
本報告期實現的效益
是否達到預計效益
項目可行性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承諾投資項目
施工設備技術改造項目
是
65,495
30,108.52
0
15,913
52.85%
2015年6月30日
1,357.06
是
否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
65,495
30,108.52
0
15,913
--
--
1,357.06
--
--
超募資金投向
補充流動資金
否
5,000
5,000
0
5,000
超募資金投向小計
--
5,000
5,000
0
5,000
--
--
--
--
合計
--
70,495
35,108.52
0
20,913
--
--
1,357.06
--
--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計收益的情況和原因(分具體項目)
無
項目可行性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説明
無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及使用進展情況
適用
超募資金金額為71,594,195.48元,結合公司生産經營需求及財務情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2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使用5,000萬元的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2013年7月16日,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將上述超募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情況
不適用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調整情況
不適用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適用
為提高資金利用率,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2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中的12,663萬元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同等金額的自籌資金。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已履行相關審批及審計程式,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置換行為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
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適用
2013年7月16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15,643.59萬元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並經獨立董事、監事會以及持續監督機構核查同意後予以披露。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項目實施出現募集資金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不適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包括超募資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將來將有計劃地投資于募投項目。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或其他情況
無
附表2: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編制單位: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30日單位:人民幣萬元
變更後的項目
對應的原承諾項目
變更後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1)
本報告期實際投入金額
截至期末實際累計投入金額(2)
截至期末投資進度(3)=(2)/(1)
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
本報告期實現的效益
是否達到預計效益
變更後的項目可行性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股權收購-永安民爆
施工設備技術改造項目
12,732
0
12,732
100.00%
2012年12月20日
310.11
是
否
對外投資-鞍鋼爆破
施工設備技術改造項目
22,654.48
0
22,654.48
100.00%
2013年5月7日
1,916.74
是
否
合計
--
35,386.48
0
35,386.48
--
--
2,226.85
--
--
變更原因、決策程式及資訊披露情況説明(分具體項目)
1、2012年12月變更原“施工設備技術改造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12,732萬元為“對外股權收購項目”——收購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責任公司85%股權。變更原因:本公司礦山民爆一體化服務模式得到了寧夏地區行業主管部門的認可及支援,給本公司整合寧夏地區民爆器材市場提供了有利時機;此外,受礦産資源價格下滑的宏觀經濟影響,本公司按原計劃投入施工設備將增加公司資産流動性壓力。因此,本公司通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向計劃進行對外股權投資,鞏固公司在寧夏地區以及周邊地區的礦山民爆一體化服務優勢,以確保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變更程式和批准機構:公司2012年12月3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2012年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收購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責任公司85%股權的議案》以及《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暨使用募集資金對外投資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和保薦機構對《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暨使用募集資金對外投資的議案》發表了意見;公司2012年12月20日召開的201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兩項議案。相關披露情況:上述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獨立董事意見、監事會意見(監事會決議)、保薦機構意見以及標的企業的審計報告、資産評估報告以及上述議案的公告披露在公司指定的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13年5月變更原“施工設備技術改造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22,654.48萬元為“對外股權投資項目”——設立鞍鋼礦業爆破有限公司(下稱“鞍鋼爆破”)。變更原因:鞍鋼集團礦業公司(下稱“鞍鋼礦業”)是我國掌控鐵礦石資源最多、産量規模最大,集探礦、採礦、選礦、燒結、球團生産,採選工藝研發設計,工程技術輸出為一體,具有完整産業鏈的冶金礦山龍頭企業。本公司作為國內礦山民爆一體化服務商一直致力於為客戶提供民爆器材産品、礦山基建剝離、整體爆破方案設計、爆破開採、礦物分裝與運輸等垂直化系列服務。若與鞍鋼礦業合作,本公司可通過為鞍鋼礦業提供民爆器材産品,並以此為切入點逐步參與鞍鋼礦業的礦山採剝業務,提升公司總體收入水準;此外,受礦産資源價格下滑的宏觀經濟影響,本公司按原計劃投入施工設備將增加公司資産流動性壓力。因此,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向計劃並與鞍鋼礦業合資成立鞍鋼爆破。變更程式和批准機構:公司2013年4月17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合資設立鞍鋼礦業爆破有限公司的議案》以及《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暨使用募集資金對外股權投資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和保薦機構對《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暨使用募集資金對外股權投資的議案》發表了意見;公司2013年5月6日召開的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議案。相關披露情況:上述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獨立董事意見、監事會意見(監事會決議)、保薦機構意見、投資公告、相關的資産評估報告以及上述議案的公告披露在公司指定的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計收益的情況和原因(分具體項目)
無
變更後的項目可行性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説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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