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秦喜勝、趙強等4名責任人)
- 發佈時間:2014-08-20 20:34:32 來源:證監會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52號
當事人: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係河南蓮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蓮花味精)審計服務機構,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
秦喜勝,男,1970年2月出生,時任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會計,蓮花味精2007─2008年審計報告簽字會計師。
趙強,男,1972年3月出生,時任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會計,蓮花味精2005─2007年審計報告簽字會計師。
張向紅,男,1973年11月出生,時任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會計,蓮花味精2008年審計報告簽字會計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對蓮花味精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履行了告知程式。應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所)、秦喜勝、趙強等當事人的要求,我會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亞太所存在如下違法事實:
一、2007年年報審計中的違法事實
對於2007年蓮花味精將未到位的政府補助入賬、虛增利潤事項,會計師未履行以下審計程式:1. 政府補助中所指補助資産為項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安科技)1.944億元欠款,對於該債權的真實性、交接手續、可收回性均沒有履行相應的審計程式;2.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科目審計中,沒有獲得天安科技的函證;3. 沒有取得建行1.98億元貸款的貸款合同;4. 沒有取得建行項城支行銀行借款和銀行存款的函證回函;5. 在貸款卡資訊內容不完整的情況下,沒有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式。
蓮花味精2007年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當年審計中,對公司1.944億元政府補助和建行1.98億元貸款債務轉移的賬務處理,因會計師專業判斷錯誤和審計程式不到位、審計證據不充分,未能發現政府補助未到位和建行貸款實際未轉移的事實,致使公司當年利潤總額虛增1.944億元,債務虛減1.98億元。
二、關於2008年年報審計中的違法事實
對於2008年蓮花味精在政府補助沒有實際到位的情況下,將尚未到位的政府補助款項入賬的事項,會計師未履行以下審計程式:1. 政府補助中所指補助資産為天安科技3億元欠款,對於該債權的真實性、交接手續、可收回性均沒有履行相應的審計程式;2.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科目審計中,沒有對該3億元、3.22億元發生額履行相應的審計程式;3. 沒有取得工行貸款的貸款合同;4. 在銀行借款科目的函證裏,沒有取得工行項城支行的回函;5. 在貸款卡資訊內容與三方《債務轉讓協議》內容明顯矛盾的情況下,沒有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式。
2008年年報審計中,對於4,167萬元政府補助的賬務處理,存在的問題是:在已經發現一筆575萬元政府補助會計處理錯誤並予以調整的情況下,未能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實施充分的審計程式,未能發現該4,167萬元政府補助的賬務處理錯誤並進行調整。
蓮花味精2008年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當年的審計中,對公司3億元政府補助和工行3.22億元貸款轉移的賬務處理,因會計師專業判斷錯誤和審計程式不到位、審計證據不充分,未能發現政府補助的虛假性和工行貸款實際未轉移的事實,致使公司當年利潤總額虛增3億元,銀行貸款減少3.22億元;當年公司有4167萬元收到的政府補助會計處理錯誤,審計中未能發現和調整,致使公司營業利潤增加4,167萬元,營業外收入減少4,167萬元,影響了公司的利潤結構。
2007、2008年度蓮花味精年報審計項目費用分別為:66萬元、66萬元。
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相關交易記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亞太所及其責任人員在聽證會上提出:1. 關於未審計出2006年“未計提蓮花對粵財借款本金利息501萬元”的問題有事實依據。2. 關於未審計出2007年、2008年政府補助的問題。註冊會計師認為既然蓮花味精與天安科技、銀行三方債務轉移是事實,那麼政府的4.94億元補助真實存在;根據相關政府批復、三方債務轉讓協議及轉賬憑證判斷補助已經到位。3. 會計師已經常規審計仍然無法發現2007年、2008年政府補助未到位一事。事發之後,註冊會計師及事務所主動更正,減輕會計差錯的危害後果。請求免除2006年虛減利息審計問題的處罰,對2007年、2008年審計蓮花味精政府補助是否到位的審計程式問題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4. 會計師事務所主任崔守忠沒有負責相關項目的審計工作,沒有在審計報告上簽字,不應當承擔責任。
我會認為,根據現有證據,2006年虛減利息審計問題和崔守忠責任問題的申辯意見成立,不再追究亞太所對於蓮花味精2006年虛減利息審計問題的責任,不再追究亞太所主任崔守忠的責任。但是,亞太所在2007年、2008年審計蓮花味精政府補助是否到位的審計程式上確實存在不足:一是沒有向政府求證補助的相關細節;二是對其他應收款、應付款項沒有獲得天安科技函證;三是在沒有得到銀行相關到賬回函的情況下做出補助到位的會計確認。其關於2007年、2008年審計蓮花味精政府補助已經盡責的申辯不成立;四是結合本案蓮花味精違法行為的背景、亞太所主動更正,減輕會計差錯的危害後果等情節,亞太所及註冊會計師提出減輕處罰的請求予以採納,在量罰中已經予以考慮。
三、責任認定
亞太所在蓮花味精2007年、2008年年報審計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審計報告內容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所述情形;註冊會計師秦喜勝、為2007年、2008年年報審計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註冊會計師趙強、張向紅為2007年、2008年年報審計中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我會決定:
一、對亞太所給予警告,沒收亞太所關於蓮花味精2007年、2008年年報審計項目收入132萬元,並處以132萬元罰款;
二、對秦喜勝給予警告,並處以4萬元罰款;
三、對趙強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四、對張向紅給予警告。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18980000016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複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稽查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監會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