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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化工企業爭嘗鹽改“頭啖湯”

  • 發佈時間:2014-08-01 00:31:04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張玉潔

  國內鹽業改革歷程一覽

  儘管討論多年的鹽業改革目前尚難言有突破性進展,但今年以來化工類上市企業密集佈局食鹽行業,部分公司股價更是漲勢明顯,或傳遞出一種積極信號——在加快鹽業市場化改革預期的大背景下,區域性産、運、銷一體的大型食用鹽集團可能會在不遠的將來出現。

  雲南鹽化蘭太實業等中鹽係公司已在食用鹽行業實現了産銷一體化的經營模式,銷售網路已經覆蓋相關省份,食鹽銷售及配送效率正在逐步提高,能很好地應對鹽業市場改革的新變化。新都化工則通過與鹽業公司合作運營雙品牌的模式,已經使其品牌終端産品進入多個省市的超市,初步品嘗到了“果實”。三友化工目前正通過集團鹽業資産注入上市公司,來發展面向終端的食鹽業務,目標則瞄準了京津冀乃至東三省地區的廣闊市場。

  高溫下的鹽業工人 新華社圖片

  時間摘要

  1996年國務院頒布《食鹽專營辦法》,食用鹽實行嚴格專營

  2002年經貿委被撤銷,鹽政管理職能轉移到國家發改委

  2002年原經貿委下發《關於鹽業管理職能有關問題的通知》,旨在政企放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但遭遇波折擱淺

  2004年廣東省撤銷食鹽專賣局,兩年後又恢復

  2005年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意見》中首次寫入鹽業改革

  2006年十一五規劃中將鹽業體制改革放在重要位置

  2009年發改委體改司制定《關於推進鹽業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但卻陷入僵局

  2010年28家制鹽企業簽署《全國部分大中型制鹽企業對鹽業體制改革的建議》,由中鹽協會向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相關部委轉交,但無實質進展

  2010年發改委牽頭制訂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大體框架完成,但受既得利益者多方阻撓,再次擱淺

  2011年日本地震引起短時期搶鹽現象,工信部隨即表示食鹽生産和供應有充分保障,鹽業總公司啟動應急機制,專營改革再次被推向風口浪尖

  2011年十二五規劃將鹽業制度改革放在重要位置

  2013年工信部停止簽發食鹽準運證,運輸權下放給地方政府

  2013年對國務院第197號令《食鹽專營辦法》修正,將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審批權從國務院下放至省市自治區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提到食鹽行業等國企改革

  2014年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2014年“2014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發改委主任著重強調要加快鹽業行業改革

  資料來源:申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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