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建議降低制假入刑門檻
政府工作報告首次寫入“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代表委員建議加大打假力度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決不允許假冒偽劣滋生蔓延”。
制假、售假不僅影響一個産品,已對個別地方經濟健康發展,甚至是中國品牌國際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今年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用親身經歷講述了假貨危害,並建議完善現行法規,加大對制假、販假的打擊力度。
新京報訊 假茅臺、假運動鞋、假化粧品……這些假冒偽劣産品破壞了“中國品牌”形象,如何更有效地打擊假冒偽劣,成為這次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贊成通過制定法律加大對假冒偽劣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加大對制假企業曝光力度
今年“3·15”恰逢兩會進行期間。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做客中國政府網《部長之聲》時表示,“3·15”到來之際,工商總局首先會進一步暢通消費投訴渠道。在去年新建立全國12315網際網路平臺的基礎之上,今年“3·15”網際網路投訴平臺第二期將上線,特點就是消費者可以通過電子地圖投訴。
張茅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關鍵:一是要法律法規健全,二是企業信用要健全,三是消費者保護權益意識要增強。“如果能像查酒駕,過去酒後駕車罰款一次解決了,現在酒駕嚴重的可以入刑,現在(酒駕)就很少了。”張茅説,在目前這種情況下,可以利用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對違法行為公開曝光。“有些企業講罰我多少錢,我認了,而公開曝光就損失很大。”公開對企業的懲罰和震懾力更大。“我也贊成通過制定法律加大對假冒偽劣懲處的力度,提高違規違法的成本。”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關注依法治假
“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類似提高處罰制假販假力度的呼聲不是第一次提出。去年全國兩會期間,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曾公開表示,絕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幾乎不承擔法律責任,違法成本極低而獲利極豐,應加大打擊力度。
今年兩會期間,這依然是熱點話題。全國政協委員朱徵夫認為,在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刻,假貨根源不除,將成為供給側改革掣肘,必須加大對假貨源頭的治理力度。
全國人大代表、茅臺集團副總經理張德芹表示,作為國家級名牌,茅臺深受假貨之害,對假冒偽劣深惡痛絕。張德芹建議,國家從立法層面完善打假法律體系,加大懲處力度。
★ 新聞連結
智慧財産權侵權賠償額度或將提高
2013年8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商標法》,首次在智慧財産權領域引入懲罰性賠償機制,大幅度提高了法定賠償額上限。
201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寫入了“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內容。最高法工作報告中也提到要“探索在智慧財産權審判中適用懲罰性賠償措施”。
如何加大智慧財産權侵權賠償力度?近日,全國政協委員、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出了兩點建議。
首先是要降低侵權案件立案的門檻,“比如説你賣盜版光碟,原來要30張以上才能立案,現在已經把門檻大大降低了”。何志敏説,同時要大幅提高侵權賠償數額,“過去採用填平原則,就是損失多少賠你多少,這顯然起不到震懾作用”。
何志敏透露,正在修訂的專利法將對上述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具體賠償數目由法院酌情裁決。
“打擊假貨,需要提升社會公眾智慧財産權意識。”何志敏表示,打擊智慧財産權侵權是一個社會系統問題,公眾也要提高尊重智慧財産權的意識。如果消費者都能做到不知假買假,售假者無利可圖,制假售假現象就會得到有效遏制。
何志敏呼籲,全社會都要樹立尊重智慧財産權、崇尚智慧財産權的意識。“無論政府、司法機構,還是公眾,都有責任去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共同打擊制假售假行為。”
★ 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 張德芹
推動實施侵權懲罰賠償制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茅臺集團副總經理張德芹接受採訪時表示,制假售假行為讓希望創新、珍視品牌的企業深受其害,應加大打擊力度,提高制假售假成本。
今年春節期間,有媒體暗訪調查發現,從貴州省仁懷市區到茅臺鎮,形成了從制假到包裝的完整産業鏈,假茅臺甚至出現了賣斷貨的現象。事實上,不僅是茅臺,許多産業、品牌都受到假冒偽劣行為的侵擾。
“造假成本低,但打假成本高。”張德芹向媒體記者表示,希望加大對制假售假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推動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他呼籲全社會要尊重和維護創新成果,要像打擊假人民幣、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售假行為。在全社會營造制假售假可恥的氛圍,將制假售假者個人資訊納入誠信體系,比如影響其銀行貸款等,讓其付出高昂代價。
全國政協委員 朱新力
建議將多次制售假入刑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中央委員朱新力在今年的提案中關注假貨犯罪問題。他建議,要對制假售假行為設立更高的懲罰性賠償,以經營額為計算基準,實現“一次造假、終身負債”的經濟制裁。
朱新力認為,假貨問題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它的腐蝕性很強,長此以往,將影響整個國家和民族的誠信。加大保護智慧財産權的力度,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不僅涉及産業結構的升級優化,更關係到國家形象。
針對立法端的改善,朱新力在提案中給出兩點建議。首先,降低入罪門檻,適度擴大打擊範圍。這包括將刑法的定罪標準從唯數額論轉向多元化,“多次制假售假”、“受到過行政處罰後又制假售假”、“制假售假多件(套)”等情形也納入定罪。
另外,加重法律責任,增加違法成本。一是明確設定適用緩刑的條件,以限制適用緩刑;二是取消倍比制罰金規定,提高罰金數額;三是強化附加刑的力度,增設終身禁止從業等規定;四是建立黑名單制度,將制假售假者從市場生産活動中徹底排除;五是設立更高的懲罰性賠償措施,以經營額為計算基準,實現“一次造假、終身負債”的經濟制裁。
“只有國家和社會民眾共同形成合力,持之以恒,才能久久為功。”朱新力説。
全國政協委員 余留芬
要罰得制假者傾家蕩産
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盤州市淤泥鄉岩博聯村黨委書記余留芬,曾率領全村人民用“人民小酒”實現了脫貧的目標,卻被制假售假者盯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她呼籲要讓假貨成為全民公敵,對造假者重打重罰。
“粗略統計市場上有近80余家的産品在倣冒我們。”余留芬説,“人民小酒”是岩博脫貧的生命線,但假貨正在搶走村民們的“寶”。
“應該讓假貨成為全民的公敵。”余留芬建議,要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産權的保護,讓企業在做大做強過程中不要受到假冒偽劣的傷害。“在打假這塊,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這一塊,我覺得要對造假者重打重罰,就像其他某些國家,把他打得傾家蕩産。”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郭超 李玉坤 張維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