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來我國金融業的高增長是在製造業快速下滑的背景下發生的;要尋求經濟增長的新動能,必須厘清金融部門與實體經濟部門的關係,探尋中國金融業高速增長背後的邏輯、潛在的風險以及化解之道。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3月13日舉行。其中,包括金融領域在內的機構改革是最重要的議題。根據議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此外,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已有跡象表明改革力度不會小
在機構改革方案真實面紗揭開前,就已引起各界遐想。此前,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提出要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386項改革措施逐項檢查落實、總結經驗教訓。
如今,方案已定,改革風向大幅轉向黨和國家機構。正如十九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目的是要堅決破除制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體制機制的弊端,調整優化政府機構職能,合理配置宏觀管理部門職能。
其中,金融領域的改革尤為引人關注。
事實上,“一行三會”近日耐人尋味的集中表態就已透露出“一行三會”是機構改革重點對象,意味著力度不小。有專家表示,“保險和銀行業務之間是沒有關係的,但是監管理念是一致的,都是基於資本約束的監管——銀行業是巴塞爾協議I、II、III,保險業是償一代、償二代,所以監管合併的邏輯可以理解。”這類監管體制實質是“雙峰”模式,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都是如此。
另一個跡象是:自2017年4月保監會原主席項俊波因嚴重違紀被查後,保監會主席一職一直懸空至今。應當注意到,保監會主席的缺位並不影響改善金融監管——銀監會、保監會近年來出臺多個類似的監管政策,很多政策的思路和表述都比較一致,這使得市場對銀監會、保監會甚至證監會部分職能合併的方案有了更多想像。如今,金融領域機構改革方案塵埃落定,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表明中國進入了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新時代。
厘清金融與實體關係,改革勢在必行
某種意義上説,這種機構改革勢在必行。當前,中國經濟正處於深刻轉型期和關鍵跨越期,過去經濟高速增長掩蓋下的一些體制性、結構性矛盾和問題正持續暴露,金融改革處於攻堅階段。
具體來説,當前中國金融監管機構設置存在著業務重合以及目標不一致的突出問題,往往造成效率低下和資源浪費。長期以來,國內在分業監管的制度下,銀行、證券、保險各有自己“一畝三分地”,各管一塊、各管一段。但在資本過剩的現實背景下,國內市場肆意滋長的金融“創新”,已形成了事實上的混業金融業態。面對金融市場的發展,各管一塊的金融監管制度已經有心無力了。
再者,近年來,中國金融業發展迅速,機構過度膨脹,各類金融創新“野蠻”生長。中國社科院在去年發佈的《中國金融業高增長:邏輯與風險》報告中稱,考察金融業增加值這一核心指標可以發現,近10年來我國金融業增加值佔比翻了一番,從2005年的4%迅速攀升至2015年的8.44%——該數值不僅高於巴西和俄羅斯等新興市場經濟國家,也高於美國、英國等傳統經濟發達國家。
值得警惕的是,2012年以來我國金融業的高增長是在製造業快速下滑的背景下發生的,這意味著金融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需要關注。隨著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要尋求經濟增長的新動能,必須厘清金融部門與實體經濟部門的關係,探尋中國金融業高速增長背後的邏輯、潛在的風險以及化解之道。
數據顯示,2012年以來,中國金融業快速增長與工業佔比下滑形成鮮明對比,可以用兩個産業的增加值佔比、增加值增速以及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三組數據來説明:
從增加值佔比來看,2012-2016年金融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穩步提高,同期工業增加值佔比則快速下滑;從增加值增速來看,2012-2016年金融業增速全部高於工業增速,除2016年外均遠高於同期經濟增速;從各産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來看,2012-2016年金融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7.5%、8.9%、9.5%、16.4%和7.1%,而工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則顯著下降,分別為40.59%、37.9%、35.3%、30.4%和30.7%。
宏觀層面,中國金融業發展過度,已經被決策層認可。中財辦副主任楊偉民日前表示,中國要處理金融業過度膨脹的問題,未來金融業佔GDP的比例不能過高,否則會影響實體經濟行業。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此前也表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對中國極為重要。
借改革東風,理順證券市場制度
可以看到,當前中國分業監管難以適應現實中早就形成的混業經營,企業大肆進行監管套利,以至金融亂象叢生。比如,在分業監管情況下,“分段式監管”導致資金、股東均穿透無效。央行最新的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也提出,繼續推動出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明確市場準入、公司治理、資本充足、關聯交易等監管要求,探索完善相應的監管機制。
從現在的國內形勢和中國央行的堅定表態來看,綜合金融監管的思路佔了上風。尤其是目前事實上已經混業經營的金融業態,難以回到分業經營。中國的潛在金融風險是系統風險,而不是分類的局部風險。因此,要防範金融風險,必須進行更加系統的、綜合的金融監管。
自去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來,國內金融領域的改革正在持續深入。從諸多資訊來看,在未來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中,不排除中國央行地位進一步提高的可能。
對於金融行業來講,2018年作為十九大開局之年,是金融行業發展極為關鍵的一年。現在,中央大力推動包括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在內的機構改革,頂層設計已經出來了。不過,誠如專家所言,在其下的制度建設和制度安排則是改革能否落實的關鍵,在某種程度上,如果沒有具體的落實和實施,金融制度改革就停留在空喊階段。
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能借此次機構改革的東風,理順證券市場制度,推動一些久拖不決的改革,補好制度建設的籬笆,對國內證券市場的未來發展非常重要。
□周子勳(財經評論人)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