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報告中指出,“強化金融監管統籌協調,健全對影子銀行、網際網路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監管,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實際上,自2017年以來,金融控股公司越來越受到監管部門的重視,並且不斷在釋放監管政策信號——2017年7月4日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中提出,強化金融監管協調,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銀監會在2018年工作會議上也提出,要推動加快出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
而如何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監管,也是今年兩會上政協委員們的熱議話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長金鵬輝,在3月6日的政協經濟界別聯組討論會議上建議,要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立法,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監管。他表示,目前,我國在實踐中已發展形成了兩大類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點的機構:第一類是由金融機構通過投資其他行業金融機構形成綜合化金融集團。第二類是由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金融機構,也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徵。“部分非金融企業熱衷於投資金融業,風險隔離機制缺失,風險隱蔽性強,不當干預金融機構經營,經營風險在不斷積聚和暴露,嚴重損害了金融機構和投資者的權益”,金鵬輝説道。
他認為,在目前的監管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還存在著很多盲點、缺失,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監管部門不夠明確,相應的監管法律缺乏。“因此,我建議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立法,明確對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主要部門。短期來看,可以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制定相關的規則,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出臺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辦法。長期來看,需要把法律層級提升,比如由國務院頒布條例,將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納入到整體的監管體系中。”
對於監管對象,金鵬輝認為,要抓住系統重要性和問題突出的金融控股公司,進行分類施策、分類監管。在監管的內容上,以資本金來源和防止不當關聯交易為重點,加強對股東的穿透監管,強化關聯交易監管。嚴防通過不當關聯交易損害其他股東和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金融控股公司穩健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光大集團董事長李曉鵬認為,由於金控公司提供多牌照的金融服務,在管理上尤其是風險管理上,難度比單一的金融牌照機構更大、更有挑戰性。因此,他建議要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股東的審查,要堅持不同牌照在營運上的風險隔離,要堅持金融控股公司為實體經濟發展的根本服務宗旨等。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