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森 圖片來源: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3月5日訊(記者 孫朋浩)社會責任近年來愈發受到關注。全國政協委員、李錦記集團董事、李錦記健康産品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李惠森就很重視這一話題。
經李惠森委員調研發現,當前,由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和區域發展不平衡,形成全面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形態,仍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第一、企業及公民責任感缺失,導致各類社會問題頻頻出現;第二、公眾對社會責任認知不足,無法起到監督、促進作用;第三、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與動力不足。
為此李惠森委員建議,第一、在國家層面設立“社會責任日”,倡導“我們>我”,提升公民社會責任意識。
首先,建議設立“520社會責任日”。520(即:5月20日)與“我愛你”諧音,已經被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年輕人和網友作為表白日、愛的代言日、網路情人節。眾多企業也選擇在當日開展相關主題活動,鼓勵表達愛、傳播愛。若載入公民責任之意義,“520”不僅可以承載個人之間的小愛,還可承載社會責任的大愛。其次,建議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在社會責任日當天開展系列宣傳、表彰或主題論壇,從而提升公眾對“我們>我”價值觀的認知,不斷提升與增強公眾的社會責任意識。
第二、加強輿論宣傳與引導,開展創新型活動,鼓勵企業與公眾共同踐行社會責任。
通過媒體對責任意識的正確輿論引導和概念詮釋,公眾可以更快的樹立責任意識,加強對責任觀念的認可。鼓勵企業在社會責任日開展履責宣傳及創新型體驗活動,使公眾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與其自身生活息息相關,並養成主動獲取企業履責資訊的意識;組織實施人民群眾關心及需要的社會責任行動,如社會求助項目、志願服務項目等,鼓勵公眾參與其中,形成一種創新型大眾文化。
第三、制定企業社會責任規範,建立表彰機制,制定鼓勵政策。
2016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實施,這一法律的出臺,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高度要求。不僅國有企業應當踐行社會責任,民營、外資等企業均需意識到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並積極履行。
鑒此,政府可以在此基礎上專門制定企業社會責任規範,對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內容、機制、方法等進行指導,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規範化發展;同時,結合企業特點給予相關政策優惠,進一步激發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力與信心,例如:在經濟層面可以爭取免稅、部分抵稅、緩繳稅;在精神層面,評選優秀社會責任企業,借助其案例宣傳及良好的社會形象,持續推動及影響全社會努力踐行社會責任,帶動更多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責任編輯: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