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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推銷國壽保險難拒絕 連買3份80歲才回本

  • 發佈時間:2016-03-05 08:22:59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近日,新浪金融曝光臺收到來自湖北省孝感市何太太對於中國人壽的投訴。2015年,何家夫婦認識了居住在樓下的中國人壽代理人李女士。何氏夫婦倆人都未曾置辦過保險,且家中有一個兩歲半的孩子時,李女士開始建議何家夫婦購買保險。

  2015年5月27日,何家夫婦應李女士之邀,參加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感恩回饋座談會。40多分鐘的講座之後,夫婦二人準備啟程回家。李女士攔住他倆並告知説當天現場購買保險,可以獲贈一張港澳七天遊門票,因為是熟人,到時有多餘可以再送夫婦倆一張。

  礙于面子,不好拒絕,當晚何家夫妻二人分別購買了一份保險組合,包括:“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國壽附加瑞鑫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國壽附加豁免保險費定期壽險”和“國壽金帳戶兩全保險(萬能型)”。二人的保險金額均為25000元,周太太繳納保費5861.88元,何先生繳納保費5879.95元。

  幾天后的晚上,李女士來到夫婦家中,拿來保險合同讓簽字。夫妻二人同意在保單上簽名,但是據何太太回憶,李女士並沒有對保險條款進行解釋,也沒有展示産品説明書之類,保單上面38字風險提示語——本人已閱讀保險條款、産品説明書和投保提示書,了解本産品的特點和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也是李女士代為簽寫。購買完之後兩人對所投保險産品仍然一臉茫然。

  李女士還特地叮囑夫婦倆幾天后會有回訪電話,並説這個回訪電話無關緊要,只要回答知道了、明白了即可。何太太向新浪財經表示,自己確實在三天后收到回訪電話,由於正在洗衣服,也聽不清楚電話裏在説些什麼,於是回答“好”、“是”。

  2015年10月份,何氏夫婦再次應李女士之邀,前往參加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回饋老客戶的座談會,李女士事前告訴夫婦倆會上將有豐厚禮品相送。會上,國壽的講師介紹了一款超高收益的保險産品,年投資1萬元,能收益一百萬,還有意外保障、重大疾病保障,也可以當孩子的教育基金、婚嫁基金,講師講完之後便鼓動在場的參會者購買保險。

  周太太回憶稱當時所帶錢不多,所以不打算購買。李女士説錯過今天現場購買機會將損失幾十萬,而且還有四件套、紫砂鍋等贈送,錯過後機會不再來。如果沒有帶足夠錢,她可以幫忙墊付。

  周太太向新浪財經表示,由於當時已經接近做飯時間,夫婦倆便把銀行卡交給李女士,讓她代為辦理。李女士為何氏夫婦墊付了3000元,加之卡中餘額10000元,李女士當天為何太太購買了“國壽鑫如意年金保險”和“國壽鑫賬戶兩全保險(萬能型)”,保費12888元。

  幾天后,李女士拿著合同來到何家夫婦家中,讓周太太在合同上簽字。和此前一樣,38字風險提示語仍然是李女士代為抄寫。

  當晚,周太太大體掃了一眼36頁紙的合同書,問詢“現金價值”是何意思,李女士只簡短回答説這是貸款用的,同時囑咐回訪電話只用回答知道、明白就好,然後就可以坐收100萬了。

  直到2015年11月底,周太太才把保險合同翻出來看了看,仔細一看,才發現這些保險都要等到80多歲才能取回繳納的錢,且需要連續繳納保險費十年。5月份辦理的那份保險,何先生和她本人,需要分別年繳保費5879.95元和5861.88元,被保險人要等到年滿85周歲時才能按照基本保險金額的350%給付滿期保險金。

  10月份辦理的保險要求每年繳納12888元保費,被保險人要等到年滿80周歲才能拿回滿期保險金(不計利息給付)。

  何氏夫婦認為這跟他們買保險的初衷相違背,找李女士要求退保,李女士認為她本人在銷售過程中沒有錯誤,若現在退保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現金價值返還。

  何太太表示,購買兩份保險的時候,夫婦二人都問過可否中途退保,李女士承諾隨時可退,但是並沒有説明退保風險。夫婦倆認為李女士在向他們介紹産品的時候,一味誇大産品收益,並沒有説明可能遇到的問題,存在忽悠和欺詐性質。周太太表示現在只希望能夠將之前繳納的(12888+5861.88+5879.95=)合計24629.83元全額退保。

  新浪財經致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陸支公司的李女士,她表示兩次大型座談會上都有清楚的講解,講師把該介紹的內容都説清楚了,她本人也做過詳細介紹。此外,因為是熟人,且住在一棟樓,低頭不見抬頭見,她表示自己向何氏夫婦推薦的都是非常不錯的産品,現在退保會有不小的金額損失,建議不要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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