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經濟作為新的經濟模式,正在快速地改變著我們生産和生活,也為經濟發展新常態增添了新的內涵。最近發展起來的“共用單車”經營模式,不僅以共用經濟為特徵改變著傳統的經營模式,也對解決群眾出行最後一公里、實踐綠色環保理念、增進群眾交流和個人健康等諸多領域産生了深遠影響。
據了解,僅2016年,以ofo等眾多從事“共用單車”業務的企業為例,共向社會投放了100余萬輛自行車,數千萬群眾註冊使用,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在社會引起巨大反響,發展勢頭非常強勁。
“但是,共用經濟模式畢竟是新生事物,如前一階段‘網約車’一樣,企業本身經營模式、政府引導和監管還存在空白。”全國政協委員、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傅軍兩會期間接受中華工商時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共用單車”發展更急需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引導,在企業經營模式、政府監管等環節形成適應其經營模式發展的良好環境。
傅軍告訴記者,目前共用單車經營模式尚存在一些問題:其一,企業自身管理水準需要進一步提升,對於經營管理乃至社會公共管理存在很大提升空間;其二,金融監管缺失,部分企業為了加強資本運作,使用押金形式急劇擴張資本增量,甚至使用延遲退押金的手段加大資本沉澱,由於押金不受金融部門監管,資本安全也存在極大隱患;其三,車輛停放亟待規範,很多停放地分散、隨意停放等問題,造成了市容市貌混亂,也給治安帶來隱患;其四,自行車增量使得去庫存更加艱難,不利於資源優化。
“國家應該支援‘共用單車’的發展,更應重視解決這些問題。”傅軍因此建議説,有關部門首先要加強引導,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監督“共用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要組織力量加大“共用單車”經營模式對供給側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的研究,將強對“共用單車”經營管理的調查研究,及時出臺相應管理政策和規定,對於企業自身經營予以規範,對於社會道德層面問題加強宣傳引導,對於社會管理層面問題加強引導和監督。
其次,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由於“共用單車”發展迅速,對於收取的大量押金使用及監管存在安全隱患,金融監管部門要有預判、有干預、有監管,防止企業因經營不善,甚至惡意套取資金引發的經濟風險和社會穩定。
第三,加快制定“共用單車”法規性管理辦法。鋻於“共用單車”有可能形成普遍的新的出行方式,行政管理部門應儘快啟動立法調研程式,深入研究管理辦法,儘早形成行政法規甚至報請形成法律文件。
“最後,企業自身應加強經營發展研究,提高發展能力和水準。”傅軍告訴記者,“共用單車”理念接地氣、合民意、符國情,因此,企業不但是一种經營行為,應把自己的經營理念和著力解決民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凈化社會風氣等結合起來,應不斷加強社會責任感,通過提高自身站位,不斷增強經營管理水準和能力。“為‘雙創’樹立典型,為實現發展新理念做出自己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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