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不滿16歲的兒童不得脫離監護獨居
- 發佈時間:2016-05-17 09:42: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河南省出臺了《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力爭2016年全省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全面建立,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等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機制有效運作,侵害、傷害留守兒童權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護法規規章和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普遍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意見》指出,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作為重要的民心工程,要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和救助保護機制;實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臺賬式動態管理,健全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責任制和監督檢查問責機制,及時解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解決服務農村留守兒童“最後一公里”問題。在2016年上半年開展一次全面的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依託現有資訊系統完善農村留守兒童資訊管理功能,健全資訊報送機制,建立農村留守兒童資訊數據庫。
《意見》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一方留家照料,或委託有監護能力的親屬代為監護照料,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人單獨居住生活。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愛心家長”關愛幫扶機制,支援社會組織、愛心企業幫助援建愛心家園和留守兒童服務中心等關愛服務設施、設立農村留守兒童託管服務機構。在有條件且符合整體佈局要求的地方改擴建一批農村中小學寄宿制學校,在留守兒童集中的鄉鎮建立寄宿制學校。在農村留守兒童較為集中的學校、村委會、社區建設留守流動兒童之家、愛心家園,力爭3年內基本實現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陣地全覆蓋。
同時,支援和幫助農民工帶著子女舉家進城定居,使農民工在子女入學、醫療衛生、社會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與城市居民一樣的待遇。堅持統籌城鄉發展,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特別是鄉村經濟,實施創業回歸工程,促進有條件、有能力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與當前的脫貧攻堅、保障民生結合起來,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促進農民脫貧致富,對分散居住在貧困山區、生活條件惡劣、數量較少的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採用扶貧搬遷的辦法進行幫扶,從源頭上逐步減少農村兒童留守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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