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態下審計工作怎麼幹
- 發佈時間:2016-05-17 14:17:3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常態下,審計工作不能“穿新鞋走老路”,用舊的眼光來對待發展中的問題;不能用固有的規則來約束地方的探索和創新
審計工作如何更好地適應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積極作為者不可避免會突破既有的制度或規章,審計以何種尺規來衡量違規與否?面對改革“中梗阻”或重大政策落實不到位情況,審計又將以何種方式促進?抓重大違法違紀行為與促進制度建設如何兼顧?
這些都是目前審計工作不得不直面的問題。“有的把各級各部門的檢查、評估等都定義為審計,由此認為審計過於頻繁干擾了正常工作。還有的把審計作為不作為的‘擋箭牌’,宣稱審計嚴格按法律法規審查,突破了就會違規。”業內專家在接受《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採訪時説,隨著審計面和審計力度的加大,以及審計職能的調整,人們對審計工作的認識也有待深化。
置身“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之下,審計機關提出了“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的要求。無論在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中,還是在有關專門文件裏,審計署都強調,各級審計機關要以新理念把握引領新常態,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轉變思想觀念,轉換思維方式,正確把握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既不能以新出臺的制度規定去衡量以前的老問題,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機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發展要求的舊制度規定來衡量當前的創新事項,還要適時總結經驗,推動有關方面建立容錯機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強調,要積極推動改革,破除阻礙發展的制度約束,形成新的制度規範。
“三個區分”打開主動作為空間
“審計機關要嚴格遵循憲法和基本法律法規,以是否符合中央決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這是審計署對新常態下審計工作明確提出的要求。
在劉家義看來,經濟發展新常態和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正處在深度變革之中,實現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互聯互動,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不斷健全完善各項法律法規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標。但相對於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變化和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法律法規通常具有滯後性,其健全完善需要一個過程。
“三區分”原則已成為審計工作的尺規:“把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審慎作出結論和處理。
給主動作為者以空間的同時,審計還加大了對重大履職不到位問題的審計力度。重點查處對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實不力,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特別是對一些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從政、廉潔從業規定,徇私舞弊、中飽私囊、失職瀆職等,始終堅持“零容忍”,堅決查處。
本刊記者從審計署了解到,在2015年的跟蹤審計中,針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各地對2138人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有549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等黨紀、政紀處分,有1157人被誡勉談話、約談,有195人被通報批評,有67人被停職檢查或作出書面檢查。上述人員中有90人涉嫌違紀違法,審計機關已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
審計署重慶特派辦負責人對《瞭望》新聞週刊表示,在具體審計過程中,以是否符合中央決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反之,不僅不能生搬硬套,而且要提出意見建議,促進及時修改完善,切不能拿著一些不符合改革發展要求的法規制度去條條對比、斤斤計較,更不能被一些不合時宜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等束縛住手腳。”
保護改革發展新生事物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制度的“破”與“立”乃是常態。在此過程中,審計部門如何依法審計,同時又要客觀、辯證地對待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是新階段審計工作需要拿捏好的度。
在印發給全國審計隊伍的文件裏,堅持鼓勵創新被作為審計導向提了出來。審計署要求,“要注重保護改革發展中的新生事物”。
“對突破原有制度或規定,但有利於維護人民利益,有利於調結構、補短板、化解産能過剩,有利於降低企業成本、提質增效,有利於化解房地産庫存,有利於擴大有效供給,有利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有利於資源節約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有利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和提高資金績效的創新舉措,要堅決支援鼓勵,積極促進規範和完善。”劉家義説。
對主動整合盤活財政資金的做法給予大力支援和保護便是一個例證。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表示,“在專項資金的使用過程中,審計部門把握的原則是,只要沒有流入個人的腰包,只要沒有給特定關係人輸送利益,只要沒有用在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和約法三章方面,只要沒造成重大損失浪費,只要用在惠及民生、經濟發展、社會事業上,就應該推動和鼓勵。”
審計署派出機構也正是按照這些原則在開展審計工作。審計署瀋陽特派辦負責同志也告訴本刊記者,“我們沒有片面地、教條地強調專款專用,即所謂的‘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而是鼓勵和支援被審計單位一些整合及統籌使用財政資金的創新舉措。”
正是由於審計積極推動,遼寧省于2015年10月出臺《遼寧省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實施方案》,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加強全省財政資金統籌,解決遼寧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沉澱化”、“碎片化”問題,大大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對此,遼寧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告訴本刊記者,審計對預算的科學合理安排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當前,我省經濟形勢嚴峻、複雜,深層次矛盾凸顯,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各類風險隱患增加,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加強財政資金和項目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具有特殊意義。”
“在財政預算與使用部門之間矛盾突出的情況下,正是得益於審計監督的推動,財政部門才幹成了過去多年來想幹卻幹不了的事。”該負責人進一步表示,通過盤活財政存量,遼寧省成立了兩項基金。一是100億元規模的産業引導基金,二是由省本級出資60億、各地市出資40億,再通過減持國有股份,成立養老風險基金,把養老金蓄水池建立起來。
推進改革落實和制度完善
目前,推動改革舉措的落實和促進制度的完善已成為審計工作的重要職責。審計機關要求,對體制機制性問題,凡是制約和阻礙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的,凡是制約和阻礙結構性改革推進的,凡是制約和阻礙創業創新、激發活力的,凡是制約和阻礙簡政放權、政府職能轉變的,凡是制約和阻礙轉型升級、提高績效的,要堅決揭示反映,大力推動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近年來,東北地區的發展因其經濟增速處於全國倒數位置為全國所關注。審計署瀋陽特派辦將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審計作為全年審計工作的重點,確定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老工業基地搬遷改造、産業結構調整、東北地區電力供需矛盾等內容,重點開展審計;結合地區和行業特色,確定融資擔保行業發展問題、棚戶區改造銀行貸款審批效率低、裝備製造業發展等內容,合理調配審計資源,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審計。
2015年11月,審計發現遼寧省對省內省外建築企業承攬業務實行差別對待問題。此後,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積極整改,加快推進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建設工作,于2015年12月底實現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網對接,基本具備推動建築市場統一開放條件。2016年1月,專門印發《關於加強外省建築企業入遼承攬業務監管工作的通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取消對省外企業差別待遇。
在國務院高度重視的簡政放權領域,2015年12月,審計署對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中就發現,有些單位依託行政審批或認定事項違規收費。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違規指定下屬事業單位承辦與初步設計審批相關的仲介服務,並向企業收費3980.9萬元;江蘇省科技部門所屬的2家事業單位代行行政職能開展技術合同登記認定工作時,收取服務費等4682.3萬元;四川省松潘縣人民政府成立公司違規收取施工單位自採砂石費用438.93萬元。
從全年情況看,2015年,審計促進相關部門和地區取消、合併、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等134項,取消職業資格、企業資質認定等241項,停止或取消收費111項。有力地促進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政策措施落實,並推動地方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王仁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