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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部分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 未發揮資金效益

  • 發佈時間:2016-05-17 10:28:50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中國網財經5月17日訊 國家審計署近日發佈2016年第一季度829個單位1796個項目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結果。

  在2016年第一季度的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中,審計署重點組織對829個單位、1796個項目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並關注了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總的看,相關部門和地方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和存量盤活力度,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但一些單位和項目還有部分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未能發揮資金效益。對1至2月份審計發現的影響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面的78個問題、156.03億元資金,審計部門出具了整改建議函督促整改,截至一季度末,已整改74個問題、統籌盤活資金155.28億元,尚未整改到位和3月份審計發現未及時統籌使用資金97.08億元,審計部門正督促加快整改。

  從審計情況看,一些現行部門規章制度已不適應當前實際情況,尚未及時清理修訂,使部分專項資金未能及時統籌或統籌後仍未及時使用,一些單位和項目還有部分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未能發揮資金效益。

  (一)有94.28億元專項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發揮效益。一是部分項目實施過程發生調整變化或進展緩慢,但資金未按規定統籌使用,具體包括財政扶貧資金、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項目資金和一些地方投資項目2013年以前結轉結余資金等,涉及88.82億元;二是項目不具備實施條件或者已經完成,但資金未按規定統籌使用,具體包括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中央補助資金、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中央專項資金、高産優質苜蓿示範建設資金等,涉及3.66億元;三是1.8億元環保電價款未及時安排使用。

  (二)有1.41億元專項資金統籌後仍未及時使用。一是對已按規定上繳統籌的存量資金又按原用途申請繼續使用,但有152.55萬元仍未及時形成支出;二是資金統籌後,仍有1.4億元未及時形成支出。

  (三)財政資金統籌不到位,造成資金短缺和資金閒置並存。主要是未能有效統籌使用各類農村住房搬遷專項資金,造成一方面1.39億元財政資金結存,另一方面一些項目因自籌資金不足而建設進展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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