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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94.28億專項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發揮效益

  • 發佈時間:2016-05-17 10:32:01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中國網財經5月17日訊 國家審計署今日公佈2016年第一季度829個單位1796個項目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結果。

  審計署稱,總的看,相關部門和地方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和存量盤活力度,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但一些單位和項目還有部分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未能發揮資金效益。審計報告顯示,有94.28億元專項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發揮效益,有1.41億元專項資金統籌後仍未及時使用,財政資金統籌不到位,造成資金短缺和資金閒置並存。

  審計署表示,對1至2月份審計發現的影響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面的78個問題、156.03億元資金,審計部門出具了整改建議函督促整改,截至一季度末,已整改74個問題、統籌盤活資金155.28億元,尚未整改到位和3月份審計發現未及時統籌使用資金97.08億元,審計部門正督促加快整改。

  一、有關部門和地區採取的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主要措施

  從審計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地區認真落實國務院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財政資金配置,盤活存量資金,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及時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改進專項資金管理。主要是減少了專項資金種類,改進了專項資金撥付方式。其中,北京市、吉林省分別將79項、159項對區縣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整合壓縮為54項、70項;甘肅省整合各類財政扶貧資金408億元,直接切塊下達到縣,由各縣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扶貧工作實際需要安排使用。

  (二)強化重點資金統籌。主要是根據實際情況,對科技、農業、節能環保等領域性質相近的專項資金進行統籌使用。其中,科技部、農業部加大對本部門管理專項資金的整合力度,統籌使用工作取得明顯進展;湖南、黑龍江、山東、陜西、廣西、內蒙古、重慶、貴州、青海等省區對65項中央和地方涉農專項資金進行優化組合,統籌使用共計553.46億元;雲南省統籌使用環境保護領域5個專項資金3.12億元。

  (三)重點保障發展急需和民生支出。盤活後的存量資金,主要用於發展急需的重點領域和民生相關支出。其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天津、河北、福建等省市盤活歷年結存財政資金3.25億元,分別用於高層次中青年領軍人才隊伍建設、棚戶區改造、衛生領域急需項目等。

  同時,各部門、地區通過重新安排項目、收回結存資金等方式,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74個,統籌盤活財政資金155.28億元。

  二、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審計情況看,一些現行部門規章制度已不適應當前實際情況,尚未及時清理修訂,使部分專項資金未能及時統籌或統籌後仍未及時使用,一些單位和項目還有部分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未能發揮資金效益。

  (一)有94.28億元專項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發揮效益。一是部分項目實施過程發生調整變化或進展緩慢,但資金未按規定統籌使用,具體包括財政扶貧資金、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項目資金和一些地方投資項目2013年以前結轉結余資金等,涉及88.82億元;二是項目不具備實施條件或者已經完成,但資金未按規定統籌使用,具體包括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中央補助資金、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中央專項資金、高産優質苜蓿示範建設資金等,涉及3.66億元;三是1.8億元環保電價款未及時安排使用。

  (二)有1.41億元專項資金統籌後仍未及時使用。一是對已按規定上繳統籌的存量資金又按原用途申請繼續使用,但有152.55萬元仍未及時形成支出;二是資金統籌後,仍有1.4億元未及時形成支出。

  (三)財政資金統籌不到位,造成資金短缺和資金閒置並存。主要是未能有效統籌使用各類農村住房搬遷專項資金,造成一方面1.39億元財政資金結存,另一方面一些項目因自籌資金不足而建設進展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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