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美國為菲律賓“編排”的一場鬧劇
- 發佈時間:2016-05-15 08: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南海固有權利豈容妄斷
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歷時三年多,目前已接近尾聲,預計仲裁庭將不日做出最終裁決。以美國為代表並期待中國敗訴的西方陣營,正翹首以待另一隻“靴子”落地,並進而按照它們設計好了的結果和套路逼中國就範。
菲律賓,以及它身後的“拉拉隊”(美、日等國)、還有吹“偏哨”的裁判(仲裁庭),上演這出把戲的最終目的,就是要把中國從南海這個“競技場”上趕下臺。
我們不妨再回頭看一看美國“導演”為菲律賓撰寫的劇本的主要劇情:一是要求仲裁庭裁定黃岩島和中方所控南沙島礁不能享有領海或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權利,以及中方非法干擾菲律賓享有的海洋權利;二是要求仲裁庭裁定中國主張的歷史性權利缺乏法律依據,南海斷續線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以及中國在南沙部分島礁附近的活動違反《公約》等等。
按照菲律賓的如意算盤,只要能夠否定斷續線,就可以全盤否定中國對南海諸島的島礁主權;只要能夠否定包括太平島在內的南沙群島島嶼地位,就可以剝奪中國依據島嶼提出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主張的權利;只要能夠裁定中國在南海正常的維權活動非法,就可以把中國徹底趕出南海。這就是目前菲律賓正在上演的南海仲裁“三部曲”。
中國在南海享有的主權和主權權利,是千百年來中國人民在南海開發經營、有效管轄乃至抗擊外來殖民侵略的過程中逐步建立起來的,它充分反映和代表了整個中華民族在南海的共同利益,並應得到有關國際法和國際條約的保護,任何個人、國家或國際機構都無權輕易加以否定。
眾所週知,中國是最早發現、命名並最早開發經營南海諸島的國家,也是最早並持續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的國家。根據我國現有的史料和官方文獻記載,中國人民早在漢代(西元前2世紀)就已經發現了南海諸島,自唐代(西元8世紀末9世紀初)開始,中國歷代政府通過行政設治、派遣水師巡視等方式對南海諸島進行持續管轄。
20世紀初以來,中國政府都持續不斷地維護對南海諸島特別是南沙群島的主權和主權權利。二戰勝利後,作為戰勝國,中國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二戰國際文件,恢復了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其標誌性的事件就是,中國政府內政部于1947年12月繪製了《南海諸島位置圖》,標繪了一條西起中越邊界北侖河口,南至曾母暗沙,東至台灣島東北海域共11段線構成的南海斷續線,線內標注了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個群島的整體名稱,還標注了大量的島、礁、灘、沙的個體名稱。1948年2月,《南海諸島位置圖》作為《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的附圖由中國政府內政部正式發佈,南海斷續線亦隨之公佈,並沿用至今。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繼續行使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主權權利,並通過一系列的政府聲明、人大立法、設立政權組織和軍事收復等行為,強化了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管轄權。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二戰後中國收復南海諸島,以及隨後公佈的以鞏固和向國際社會展示南海諸島歸屬中國為目的的斷續線,得到了包括南海周邊國家在內的國際社會的廣泛承認或默認。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恢復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和主權權利構成了戰後國際秩序的一部分,挑戰中國對南海諸島主權就是挑戰戰後國際秩序、就是對現行國際秩序的反動。
在此有必要進一步厘清中國在南海的權利主張的內涵,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即主權、海洋權利和歷史性權利: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基於發現和先佔而取得,雖然主權在歷史上曾一度被外國侵略者剝奪,但戰後中國又根據一系列國際條約予以收復;
中國在南海享有的海洋權利是伴隨著現代海洋法的誕生和發展而逐步形成的,作為南海的沿岸國和南海諸島的主人,以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依據《公約》提出相應的海域主張,是《公約》賦予任何一個締約國的神聖權利;
中國在南海享有的歷史性權利,則是若干世紀以來中國人民在南海開發經營和生産生活的過程中逐步積累和沉澱下來的、與生俱來的權利,它在現代海洋法産生以前就已經存在。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在南海享有的歷史性權利只受習慣國際法的調整和規範,而試圖以《公約》來否定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顯然不僅有違“法不溯及既往”的國際法基本準則,而且有失公允。
按照《公約》附件七第九條的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必須不但查明對該爭端確有管轄權,而且查明所提要求在事實上和法律上均確有根據。但去年10月29日仲裁庭就管轄權問題所作出的完全“一邊倒”的裁決,已經引發人們對其恣意擴大管轄權和其公正性的擔憂。
當前,最終裁決即將出爐,對此我們不必去幻想仲裁庭會作出客觀公正的裁決,更不要去奢望仲裁庭會維護中國在南海的合法正當權益。無論人們如何去猜測最終裁定結果,有些事情是現在就可以預料到的:
第一,中菲之間的南海爭議不僅不會因仲裁而解決,反而會進一步加劇,甚至會惡化;
第二,一些唯恐天下不亂和並不樂見中國和平崛起的國家,會利用仲裁案炒作新版“中國威脅論”,並借機進一步抹黑中國;
第三,中國不會吞下少數沆瀣一氣的國家為中國精心準備的苦果,當然不執行裁決也並不意味著中國將我行我素、自絕於國際社會,中國仍將是南海和平穩定的堅定捍衛者,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的方式解決南海爭議,在爭議最終解決前推動共同開發,保障國際社會依法享有的南海航行自由和安全等,仍將是中國不變的南海基本政策。(中國南海研究院 吳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