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專利代理行業改革工作全面啟動
- 發佈時間:2016-05-14 07:29:50 來源:長春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春晚報記者 徐微
13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經我省積極爭取,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印發了《關於在吉林省等開展專利代理行業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在吉林等十個省(市)、自治區開展專利代理行業改革試點工作。
吉林省在專利代理人資格授予及專利代理機構設立等方面將得到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政策支撐,可享受相關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考生可享受在考試合格分數的基礎上下浮一定分數,參加培訓、考試合格後,由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授予在吉林省執業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設立有限責任制專利代理機構的,在符合其他規定的情況下,不超過1/5的股東可以是年滿十八周歲、不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能夠在專利代理機構專職工作的中國公民,但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有2年以上專利代理人執業經歷;設立合夥制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具有2名以上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有2年以上專利代理人執業經歷,能專職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的合夥人;專利代理人、合夥人或者股東轉換專利代理機構的,不受執業年限的限制;專利代理人執業和成為專利代理機構股東或者合夥人不設年齡上限。
記者了解到,這次專利代理行業改革試點工作,將會為吉林省專利代理人隊伍的培養和專利代理機構的設立起到一個積極地促動作用,更好的服務於專利發明人,間接帶動我省專利申請數量和品質的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