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額信貸發力精準扶貧
- 發佈時間:2016-05-12 05:52:1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要以放好、管好扶貧小額信貸為重點,推動銀行業在精準扶貧上下功夫,大力提升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金融服務水準。
根據“十三五”規劃部署,做好精準扶貧是銀行業未來一段時期工作的重頭。對於金融機構而言,“精準”意味著高效、及時地投放信貸資源,並能夠讓信貸資金髮揮出“四兩撥千斤”的功效。如何找準發力點,則關係到精準扶貧能否落在實處,進而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實現發展。
從實踐來看,小額信貸是一個優選項。近年來,銀行業全面參與了扶貧開發,其中小額信貸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小額信貸也存在不少問題。長期以來,小額信貸因投放成本大、風險高、利潤低,很多商業銀行不願主動開展此項業務,而承擔了大量投放任務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又出現了小額貸款不良逾期高的現象。小額信貸就像一塊燙手的山芋,拿或不拿都難。
此前召開的全國銀行業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推進會,對發放扶貧小額信貸提出5大要求:“需求準、責任清、放得出、管得好、收得回”。其中,“管得好”要求,合理確定扶貧小額信貸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對履職盡責的分支機構和信貸人員做出盡職免責安排,為解決當前基層機構和信貸員“惜貸”“不敢貸”等問題掃除心理障礙。“收得回”,即鼓勵銀行業機構與政府部門協商一致簽署扶貧小額信貸合作協議,明確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相關內容;支援由地方財政出資建立壞賬損失風險金,等等。可以説,“收得回”是在為扶貧小額信貸建立起多重風險保障防線。
這些新要求,為解決扶貧小額信貸的現實難題提供了政策支援和機制保障,為金融機構推動扶貧小額信貸增添了信心。然而,各地情況不一,商業銀行以及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之間也存在很大差異,怎麼界定不良貸款容忍度等還需要出臺相應的細則,“一刀切”或許很難實現預期效果。在風險分擔和防控方面,還需要政府、保險等部門積極配合,各負其責。只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風險保障機制,才能保障銀行業尤其是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權益,既推動精準扶貧又能實現金融機構的良性發展,為貧困地區和人口提供較好的金融服務。
(《農村金融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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