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再審敗訴 “中國第一罐”之爭就此終結
- 發佈時間:2016-05-11 14:27:25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1日訊 (記者 吳佳佳)5月10日,白雲山(600332)發佈公告,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了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七連冠”系列廣告語案的再審申請。至此,加多寶“七連冠”案以徹底敗訴告終,加多寶與王老吉之間的“中國第一罐”之爭就此終結。
據了解,2014年3月24日開始,加多寶中國、廣東加多寶陸續在其官方網站、南方日報、深圳特區報、資訊時報等報刊媒體,北京各大超市等宣傳“國家權威機構發佈: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
王老吉認為,加多寶進行上述宣傳係故意混淆是非,意圖侵佔附著于王老吉涼茶上的巨大商譽,讓消費者誤認為加多寶涼茶就是王老吉涼茶,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權益,因此訴至北京三院。
2014年12月4日,北京三院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敗訴。法院認為“‘加多寶’品牌是自2012年才開始獨立投入使用,其品牌歷史還沒有七年之久。涉案廣告語的表達存在與事實不符之處。同時,這種處理後的廣告向消費者隱瞞了加多寶集團生産的罐裝涼茶在2007年至2011年期間是‘王老吉’紅罐涼茶這一事實。涉案廣告語由於在表達上不真實、不恰當且遺漏了重要的資訊,足以導致相關消費者誤解,侵犯了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正當利益,損害了公平平等的競爭秩序,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所規制的虛假宣傳。”
針對此,法院判定加多寶需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廣告語;在其官方網站、《南方日報》上連續七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隨後,加多寶表示不服,上訴至北京高院,北京高院于2015年7月對該案進行二審,維持原判。加多寶再次不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再審,也于近日被最高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