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鬥魚被罰款6萬元背後
- 發佈時間:2016-05-09 07:30: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因運營的直播間提供含有宣揚暴力、危害社會公德的禁止內容,武漢鬥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鬥魚”)日前兩度共計被罰款6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共計15.74萬元。
這是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7日從武漢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武漢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獲悉的。
5月8日3時17分,微網志認證為“武漢鬥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的“鬥魚TV直播平臺”發佈聲明稱,鬥魚直播“堅決擁護政府監管,管得越嚴對鬥魚的發展越有利”,武漢鬥魚“希望通過加強監管、豐富內容、凈化環境三大舉措,帶動整個直播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佼佼者”被查
武漢鬥魚官網顯示,鬥魚直播是一家彈幕式直播分享網站,是“國內直播分享網站中的佼佼者”。
然而,今年3月20日、4月11日,武漢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武漢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收到湖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關於嚴肅查處“鬥魚TV”涉嫌傳播淫穢色情資訊的通知》,與湖北省文化廳《關於立即開展第二十五批違法違規網際網路文化活動查處工作的通知》。
一套全國“掃黃打非”辦提供的視頻網路遠端勘驗取證證據,隨即被武漢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所掌握。
在這套分別於2015年11月、12月遠端勘驗取證的視頻光碟內,辦案人員發現,部分鬥魚直播間內,主播穿著暴露,有低俗動作;一些網友低俗的、色情的評論在字幕上滾動播放;還有幾段顯示的是截取的外國電影片段,係異性裸身抱在一起,雖未暴露性器官,但有不雅動作。網名為“霸氣起駕的瑤瑤姐”等主播上傳播放的視頻,含有“危害社會公德”的禁止內容。
3月24日,執法人員來到武漢鬥魚進行現場檢查、勘驗取證。執法人員現場調取了由該公司員工在辦公電腦對該公司網站相關內容進行的截圖。
對遠端勘驗取證與現場取證的總共89張截圖、3張光碟,武漢鬥魚一名負責人進行了簽字確認。
4月27日,武漢市文化局對武漢鬥魚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實,武漢鬥魚網站直播間播放內容提供含有危害社會公德的禁止內容,其行為違反了《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九)項,該局依規責令該公司停止提供,罰款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1.58萬元。
經遠端勘驗取證,辦案人員還發現,鬥魚網站有的直播房間中,部分主播上傳播放的遊戲視頻含有宣揚暴力的禁止內容,同樣違反了《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
4月18日,執法人員再次來到該公司現場檢查。該公司上述負責人認可了執法人員出示的相關證據。隨後,該公司再次被罰款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16萬元。
主播吸引粉絲“打賞” 網站按比例分成
據辦案人員掌握的情況,鬥魚直播每天高峰時段有5000多名主播同時開播,玩家發送的彈幕累計8億條,每天通過主播UGC(網際網路原創內容——記者注)産生的視頻時長達數十萬個小時,鬥魚移動端App下載量和日活躍量“遠超同類競爭産品”。
武漢鬥魚靠什麼營利?武漢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調查顯示,其營利方式是對“包含廣告收益、發行遊戲收益,以及粉絲對主播的打賞,按比例分成”。
辦案人員發現,武漢鬥魚提供的直播産品有別於傳統的遊戲直播,不再是刻板的遊戲節目或單純的大賽轉播,許多都是主播自己的個人秀,“主播可以隨時隨地通過一台PC將自己的電腦畫面和攝像頭畫面傳輸到自己的直播間,轉播給粉絲觀看。”粉絲再通過購買虛擬禮物“打賞”,如“魚丸”“火箭”等,價格各不相同。其次是一些網頁遊戲和手機遊戲廠商與鬥魚平臺聯合運營,用戶在玩這些遊戲時,鬥魚可按行業慣例分成70%。廣告業務形式則包括網站賣廣告位、快速消費品在主播直播時植入畫面等,此外還有給廠商做推廣等。
武漢鬥魚聯合創始人張文明今年3月在接受湖北當地媒體採訪時透露,武漢鬥魚的收入佔比最大的是用戶付費充值,也就是粉絲的“打賞”。粉絲充值購買禮物“打賞”給主播,鬥魚平臺按比例分成。
辦案人員介紹,鬥魚平臺此次涉案主播中,不乏衣著暴露者,“比如彎腰露出乳溝”,這樣做有可能是為了吸引粉絲“打賞”。
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了解到,本次案件中,武漢鬥魚向辦案人員提供了鬥魚網站直播平臺主播播放不雅視頻的收益情況。8日,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採訪時回復稱,武漢鬥魚與主播的分成是五五開。
此外,關於本次涉案主播的處罰情況,辦案人員表示,受案件性質等因素影響,由武漢鬥魚內部處置。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今年3月,鬥魚平臺共有40萬名註冊主播。與鬥魚平臺簽約的,有1000多人。該平臺對主播進行身份證加網銀雙重認證。
張文明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表示,與主播簽約是鬥魚的獨創模式。鬥魚後臺有一套數據模型,系統會根據粉絲量、走紅持續度以及內容的稀缺性,篩選推薦“潛在明星”。武漢鬥魚工作人員會繼續對節目關注一週,看準後主動聯繫主播簽約。簽約主播一般有五六千元底薪,“主播不是靠顏值吃飯,獲得‘打賞’主要靠才藝和技能”。
“獨角獸”數度走上風口浪尖
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武漢鬥魚註冊資本1625.42萬元。4月7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張文明變更為陳少傑。
公開資料顯示,憑藉視頻線上直播收益,這家總部設在武漢東湖開發區光谷軟體園的新興網際網路文化企業,短時間內獲得多輪融資,一躍成為武漢市首家“獨角獸”企業(在美國矽谷,“獨角獸”被用來形容估值超過10億美元的創業公司——記者注)。
武漢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掌握的數據顯示,這家企業員工數量亦迅速增長,已由2015年年初的150人左右升至去年年底的500人,目前約為700人,預計今年年底將達2000人。員工平均年齡不足25歲。
不過,這樣一家新興網際網路文化企業“新星”,曾數次走上輿論風口浪尖。
今年1月10日淩晨,鬥魚TV一主播在“戶外直播”欄目線上“直播造人”。網友截圖顯示當時直播間人氣火爆,網友紛紛彈幕留言。
當晚,“鬥魚TV直播平臺”通過微網志發佈官方聲明,“鬥魚直播間全部為實名認證,一經發現主播有任何違規行為,我們都將立刻予以封停查處,絕不姑息。”聲明還稱,平臺管理員在第一時間將該不雅直播封停,並立即向警方報案提供主播個人資訊。
據當地媒體報道,武漢市網信辦監測到輿情後,立即協調當地公安機關、通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置,約談武漢鬥魚負責人,要求立即停播“戶外直播”欄目,並對網站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待公安部門調查核實情況後作進一步處理;並責令武漢鬥魚涉及違法、違規的內容立即整改;同時要求公司主要負責人深刻檢討,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強工作人員教育培訓,提升網路監管技術手段,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1月11日,“鬥魚TV直播平臺”通過微網志發佈《網路直播自律公約》,要求主播共同加入,堅決抵制不良資訊,“不以任何形式播放和宣傳帶有色情、暴力血腥、消極反動以及有擦邊球嫌疑的節目;禁止播放國家明令禁止的視聽類節目”等。
然而,2月24日,鬥魚直播間又被網友曝出“女主播在直播間換衣服,裸露隱私部位”。不過,“鬥魚TV直播平臺”曾在微網志回應,網上流傳的視頻並非發生在該平臺。
有網友質疑,類似“直播造人”事件是否是主播個人或平臺在炒作?8日,該公司有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直播造人”事件係主播個人行為,非武漢鬥魚炒作。該工作人員還表示,該公司目前正擴大一倍以上客服人力,加大審核監管團隊建設。
武漢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武漢鬥魚發生違法違規問題期間,省市相關部門本著依法行政、規範企業管理、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原則,一方面約談企業負責人,規定整改時限,跟蹤整改效果;另一方面對其引導幫助,共同研討完善相關人防、技防措施。
網路直播實時性增加監管難度
不僅是武漢鬥魚,今年3月,熊貓TV直播被網友曝出不雅視頻截圖,稱有主播在直播中突然露出隱私部位,該直播平臺將涉事直播間封號。
5月7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對網路直播平臺亂象進行了報道,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案件督辦處副處長李澤泓説,武漢鬥魚直播平臺的主播關注度越高,“打賞”的人越多,該主播就能獲得越多的利益,所以就有這種驅動力,去做一些違法違規的事情。平臺通過這些主播的行為,甚至放任他這種行為,可能獲得龐大的流量,以及相關的利益。
“網際網路文化企業發展如雨後春筍,近年成為文化市場監督與‘掃黃打非’主戰場。”5月7日,武漢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武漢市“掃黃打非”辦公室主任王國華,在接受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採訪時説,但一個現實是,文化綜合執法部門現有的執法力量、技術手段和執法許可權,遠不能適應對網際網路文化企業監管的需求。
王國華分析稱,由於直播平臺視頻具有實時性特點等因素,執法存在發現難、固定證據難等情況。此外,由於法律法規缺乏具體規定,目前對網路直播平臺傳播淫穢色情以及其他低俗有害資訊的定性還沒有一個操作性很強的量化尺度,在定性上容易引起爭議。
今年4月,文化部在第二十五批違法違規網際網路文化活動查處工作新聞通氣會上表示,將重點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擬出臺加強網路表演管理的政策,在經營主體管理、事中事後監管方面對網路表演關鍵環節進行規範;建立違規網路直播平臺和違規主播警示名單和黑名單制度,通過信用懲戒機制約束網路直播平臺和主播的行為,加強行業自律,進一步規範網路文化市場經營秩序,創造良好網路文化環境。
5月8日淩晨,“鬥魚TV直播平臺”在微網志中表示,武漢鬥魚從平臺上線伊始就實行主播實名制,還出臺了主播分級及信用管理等機制,對主播行為制定了非常詳細的規範。與此同時,該公司還從後臺技術系統、內部審核能力、外部舉報獎勵等多個維度展開內容審查。在該微網志中,武漢鬥魚直播倡導所有直播平臺一起堅持自律自省,堅決抵制不良內容,改善機制,呼籲立法,促進網路直播行業良性發展。
本報武漢5月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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