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商務型公寓今起限購
- 發佈時間:2016-05-06 07:57: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繼去年升級通州區域住房限購之後,昨晚10點,通州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限購政策正式出爐。今後,居民想要購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應滿足本市住宅限購條件,商業、辦公項目銷售對象也限定為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不再對居民銷售。
>>發佈
商住房購買條件與住宅相同
昨晚,市住建委、通州區人民政府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確,購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的家庭必須滿足本市住宅限購條件。即沒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或單身人士;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連續5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禁止出售。
商業和辦公項目不再賣個人
根據《通知》,通州區新建商業、辦公項目應當按照規劃用途銷售,只能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且上述單位購買後再出售時,仍須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也就是説,商業、辦公項目不再向個人出售。為做好政策平穩過渡,對於政策出臺前個人購買的商業、辦公項目,仍執行原來的政策,不納入本《通知》限制範圍。對其他各區類似項目的銷售管理也在積極調研之中。
買商務公寓將計入購房套數
《通知》還規定,文件發佈次日起,居民家庭購買的通州區商務型公寓,今後在核驗購房資格時計入該家庭的住房套數。
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個人購買的通州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再次出售時可按之前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通州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銷售管理其他規定不變。
>>解讀
限購意在打擊投機炒作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房地産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對於城市副中心建設十分重要。去年8月出臺《關於加強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後,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區住房市場過熱勢頭。但在非住宅市場,包括商務型公寓,以及規劃用途為商業、辦公但開發設計或改造成具有獨立廚衛、上下水等用於居住的項目還存在投機炒作。商業、辦公用房被改為居住使用,賣給分散的個人,不僅減損區域未來産業承接能力、發展空間,也會帶來人口大量無序涌入的隱患,影響城市副中心的長遠發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規範。
本次適時強化此類項目的銷售管理,短期看,將有效降低通州房地産市場熱度;長期看,將有利於區域長遠健康發展。
通州區政府相關人士表示,針對商務型公寓限購,體現了區域居住資源的統籌管理。新政可以擠出投機投資需求,有利於保護和滿足在該區域實際工作和生活家庭的居住需要,服務區域發展。
北京房協秘書長陳志認為,商業、辦公類項目的配置,是為未來産業發展提供載體和物理空間,要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開發企業應嚴格按照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和經營。改變規劃用途的做法,不但嚴重擾亂當前通州房地産市場,也會阻礙未來産業健康發展,影響城市副中心的建設。同時,為做好政策平穩過渡,對於政策出臺前個人購買的商業、辦公項目,仍執行原來的政策,不納入本《通知》限制範圍。
據悉,對其他各區類似項目的銷售管理,也在同步深入調研之中。
>>措施
符合條件之一可購商務公寓
①京籍無房家庭和單身人士
②已有一套住房的京籍家庭
③在京無房且連續納稅或社保滿五年的非京籍家庭
三類家庭禁止購買
①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京籍單身者及非京籍家庭
②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
③在京無連續五年社保或納稅的非京籍家庭
京華時報記者 翟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