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納稅信用那些事兒
- 發佈時間:2016-05-04 07:00:06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東莞市地稅局公佈了2015年度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的名單。對於納稅信用,您知道的有多少?稅務機關又是如何評價您的納稅信用呢?
2014年7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共2014年第40號,以下簡稱《辦法》)。
納稅信用的評價方式
1.《辦法》適用於哪些人群?
《辦法》適用於已辦理稅務登記,從事生産、經營並適用查賬徵收的企業納稅人。
2.稅務機關都採集哪些納稅資訊?
稅務機關採集的納稅資訊包括:納稅人信用歷史資訊,稅務內部資訊、外部資訊。
3.納稅信用評價方式有哪些?
●納稅信用評價採取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和直接判級方式。
●年度評價指標得分採取扣分方式。納稅人評價年度內經常性指標和非經常性指標資訊齊全的,從10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起評。
●直接判級適用於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納稅人。
●納稅信用級別設A、B、C、D四級:
A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
B級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
C級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
D級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
哪些企業本年度不能被評為A級?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為A級:
(一)實際生産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小貼士
稅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併為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申請復評。
當心!您的企業直接評為D級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一)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二)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五)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九)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十)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稅務機關會採取哪些措施?
對納稅信用評價為D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採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開D級納稅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名單,對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三)加強出口退稅審核;
(四)加強納稅評估,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五)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六)將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産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八)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以及結合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
注意:這些行為會影響您的納稅信用!
未按規定申報:
未在規定期限內納稅申報或代扣代繳的,每次扣5分(按稅種按次計算);
提供虛假稅收優惠申報材料的,直接判為D級;
未按規定報送涉稅資料的,每次扣3分、5分或11分不等。
少繳稅款:
未按規定期限內繳納已申報或批准延期申報的應納稅(費)款的,每次扣5分。
發票損毀、遺失:
未在規定保管紙質發票並造成發票損毀、遺失的,每次扣3分;擅自損毀發票的,每次扣11分。
■小貼士
以下3種情形不影響納稅信用評價
由於稅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納稅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義務的;
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
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的情形。
獲取A級納稅信用享受稅收激勵政策
企業納稅信用評價與企業所從事的行業和規模無關,而與企業的稅法遵從度和誠信有關。A級納稅信用的企業可享受到許多稅收激勵政策,根據《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納稅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予以下列激勵措施:
(一)主動向社會公告年度A級納稅人名單;
(二)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
(三)普通發票按需領用;
(四)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簡稱三連A)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
(五)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激勵措施,以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採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結尾:誠信納稅是每個納稅人的義務,被評定為納稅信用A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給予激勵措施;納稅人若存在逃避繳納稅款等行為,將寸步難行。誠信納稅,從我做起!
提醒: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內容,請關注東莞地稅微信公眾號,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2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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