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農業補貼要“兩平衡一協調”
- 發佈時間:2016-05-04 02:31:36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涂聖偉
為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2016年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將農業“三項補貼”合併為農業支援保護補貼,變激勵性補貼為功能性補貼、覆蓋性補貼為環節性補貼,重點支援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這是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順應糧食供求新形勢、應對內外部環境新變化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有利於促進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和農村金融加快發展,對增強農民獲得感和滿意度、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補貼農業農民是世界通行做法。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等“三項補貼”政策,構建起一套針對性強、含金量高、惠及面廣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與農業稅退出歷史舞臺,成為國家與農民關係由“取”到“予”的根本性轉折,由此開啟了我國糧食“十二連增”和農民持續增收的歷史新階段。但隨著農業內在條件和外部環境的深刻變化,“三項補貼”政策效應持續遞減,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補貼已成為農民普惠的“收入型福利”,已不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迫切需要建立能夠更好貫徹“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更加符合現代農業發展方向、更為精準高效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
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兼顧了保障糧食數量安全、品質安全和生態安全“三大需求”,符合産出能力安全優先、品質和效益優先、永續發展優先“三個導向”,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農業生産領域的具體體現。當前,我國農業發展面臨的數量與品質、總量與結構、投入與産出、成本與收益、生産與環境等方面的矛盾日益加深,各種短期問題與長期矛盾交織疊加,在糧食供求關係長期偏緊的局面沒有根本改變,農業生産成本“地板”持續抬升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壓力不斷加大的背景下,要將糧食産量維持在一個合理區間,將農業供給品質和效率提升到更高層次,同時讓資源環境能夠得到“休養生息”,農業補貼不僅不能減少,還要進一步強化。
新時期新階段完善農業補貼政策,關鍵要在提高補貼精準性和效能上下更大功夫。我國尚不具備全面、大規模補貼支援農業的能力,與發達國家搞補貼競爭,單純依靠擴大補貼規模來保障糧食安全和提高農業供給品質,既不現實,也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將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援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抓住了農業實現高品質可持續發展的“主形態”和關鍵“短板”,也給農民發展綠色農業吃了“定心丸”。加強耕地地力保護的支援,增強了農民保護耕地地力的動力,“用養結合”有利於緩解農業支撐要素緊繃、環境透支等問題,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加強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支援,“誰多種糧食,就優先支援誰”,“種補結合”有利於促進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業規模化、産業化、社會化發展。
“三項補貼”改革是農業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調整,事關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和農業農村發展大局,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要確保改革舉措落到實處、産生實效,還需做到“兩平衡一協調”:
一是耕地承包主體和經營主體補貼支援的平衡。承包地“兩權變三權”後,部分耕地的承包主體和經營主體發生分離,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只是經營主體的一部分,耕地地力補貼對象原則上是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如何做到“誰經營誰保護”,讓實際種糧主體成為真正的耕地保護主體,加大耕地保護投入,減少短期行為,還需要有更多政策上的設計。
二是生産環節和産前産後環節補貼支援的平衡。糧食安全和農産品穩定供應不僅是“産”出來的,也是技術進步、加工轉化等共同作用的結果。農業補貼重點要穩定生産、提高産能,對産前産後環節也不能忽視。可以結合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採取貸款貼息、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等方式,支援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開展農業科研、農産品現代流通等,提升産業鏈整體效率。
三是農業生産支援補貼與其他相關政策的協調。當前我國農業已經進入高成本、高風險階段,保障糧食安全面臨的兩難和多難問題很多,確保農業生産支援補貼真正發揮實效,需要其他配套政策支援。從過去實踐看,由於補貼政策與進口管理等政策不協調,出現過補貼惠農效果受到侵蝕的情況。要加強補貼政策與價格支援、進口管理等政策手段的銜接,形成政策組合效應。
“三項補貼”改革不會是農業支援保護制度調整的休止符,要守住“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糧食安全戰略底線,保持農民持續增收好勢頭,農業補貼制度改革依然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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