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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為何因“魏則西事件”引發眾怒?

  • 發佈時間:2016-05-03 10:00:0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名普通大學生的死,在網路上掀起了狂濤駭浪,必然有其極不普通的地方。事實的部分我想沒有必要再重復了,只想寫下我的一些思考。

  評論這個事件的每一篇文章,都不可能是絕對公正和客觀的。包括你正在讀的我這篇。沒有這個基本認識,就不可避免會成為勒龐所描述的“烏合之眾”,被某一種觀點所裹挾。

  但這並不意味著乾脆什麼都別看。偏信則暗,兼聽則明。各種角度的觀點都聽一聽,看一看,想一想,然後再形成自己的判斷。不論最終是什麼結論,至少經過了一個推敲和論證的過程,就不會帶有太大的盲目性。這是作者的提醒。

  商業的本性是逐利的。對此,馬克思有過精闢的論述:“如果有10%的利潤,資本就會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資本就能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資本就會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潤,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絞首的危險。”

  所以,對於涉事的科室、醫院、提供發聲機會的媒體以及為它們的推廣提供渠道的廣告服務商,我們要首先從它們各自的逐利角度去理解它們的動機,而不是簡單拿起道德大棒掄將過去。

  應該沒有人會認為這個事件裏的科室是無辜的。名聲不佳的莆田係在這個事件裏扮演的依然是極不光彩的角色。把國外因為效果不好而棄之不用的技術包裝到國內作為新技術推銷給病人,這種嚴重違背醫療倫理的做法無論怎麼譴責都不為過。

  莆田係之所以能夠得手,顯然離不開院方的接納。拋開將科室對外承包這件事本身合不合規不説,本該以“治病救人”為根本宗旨的院方,明顯對於承包方的醫療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督。醫院作為一類和人命緊密關聯著的屬性特殊的機構,是天然受到道德約束的。這使得院方不能僅僅拿承包操作是否合規作為解釋,而必須對自己的監督失職承擔責任。這種失職,本質上也是醫院對於醫療倫理的違背。因此,醫院方和科室方應該承擔的責任,在我看來大致是一樣大的。

  接著説説媒體方。上電視特別是有全國影響力的電視,在多數普通民眾心裏就是一種保證。當然媒體可以説“我們並未説要對任何播出的內容背書”,但事件中的這家媒體不能這麼説。因為只要不是傻子,沒人會懷疑它巨大的影響力。

  在利好時以自己影響力為傲,而在出負面新聞時把影響力當作不情不願的強加之物,這般“得了便宜又賣乖”的做法只能被鄙視。不過也必須承認,媒體方的確無法為所有內容的真實性負全責。

  再來看看這次事件被捲入漩渦中心的百度公司,某種程度上講,它在這個具體事件上的責任是與媒體方相類似的。只要事先並不知情,我們似乎不應該將其作為主要責任方拉出來“吊打”。

  但是,與媒體方有一點不同的是,百度公司提供了廣告服務。換句話説,它是在乎廣告效果的,它是希望看到的人能夠被廣告吸引的。這使得它在責任上要比媒體方又大了一些。的確,對於廣告所要宣傳的內容的真實性,需要負責的是廣告主。不過,百度公司肯定是需要進行審核的。對此,百度並不是沒有審核機制,也不是僅僅做了一套空有其表的審核機制。從機器的自動審核到人工的審核,你我能想到的百度也都想到並實現了。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被吊打最嚴重的卻是對魏則西之死看似不負主要責任的百度公司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跳離魏則西之死這個單一事件。

  就單一事件而言,百度的確不是主要的過錯方,的確不應該遭受被眾人唾棄的待遇。但是,批評百度之所以會成為一個“正確”的行為,不是因為某一個單一事件,而是源於一系列相似的事件,包括前不久的血友病吧事件。

  首先百度是否足夠透明就飽受質疑。我們不知道血友病吧到底是怎麼被賣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又被“公益化”的,同樣不知道對於莆田係的所作所為百度究竟是怎麼看怎麼想的,在審核機制上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則或措施……我們所知道的,只有百度一直在重復著“簡單可依賴”。但很多人不相信這五個字,因為搜索結果頁面的排序並不“簡單”,搜索結果內容的正確性並不“可依賴”。百度被吊打,一個原因就是因為自己説的和人們所看到的太不一致。

  其次百度的危機公關也難言恰當。也許是因為在搜索這個剛性需求上建立了壟斷地位的緣故,百度一向不喜歡討好大眾。在每一次的公關危機中,百度所做的都是在重復自己的傲慢,而未能真正向大眾傳遞應有的解釋與關心。這就也難怪很多人會將攻擊的矛頭指向百度的掌舵者李彥宏。因為企業不會傲慢,但人會。大眾有理由認為自己從百度的反應中所感受到的傲慢從根本上是源自百度的控制者。大眾的這種認識,事實是否果真如此,百度不會説,恐怕也不屑于説。

  儘管在文章的最開始我就提到了商業的逐利性,但是逐利性並不等於就要將靈魂賣給魔鬼。大眾對於一家大企業的期望並不只是解決就業問題,而是希望能夠對社會體現出有更大的責任感。這種社會責任感不是企業必須要有的,但這是大眾判斷一家企業是否偉大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標準。不知道百度公司會如何看待大眾經常將百度和谷歌進行比較的行為,但換個角度看,大眾的這種行為其實表達的是“恨鐵不成鋼”。只可惜,百度可能是體會不到這一點的。

  魏則西的死,嚴格的説百度必須要負連帶責任,但還算不上元兇首惡。

  百度公司甚至李彥宏成為被吊打的對象,與其説是大眾認為百度公司應該為這一事件負主要責任,倒不如説是百度公司在這一事件上再一次激怒了大眾。這恐怕是百度公司,包括李彥宏,應該從中獲得的教訓。

  祈願下一次,不要再出現魏則西式的悲劇。(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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