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醫院洗澡被燙傷 院方承認過錯護士暫時停職
- 發佈時間:2016-02-26 09:00:2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孩子腿部和臀部紅腫異常,左腿皮膚大面積脫落。採訪對象供圖
“好不容易女兒健健康康出生了,結果被燙成這樣,真的太難接受了。”昨日,市民富先生向北京晨報反映,自己剛出生4天的小孩被京順醫院護士燙傷,事發後護士沒有及時告知家屬,也未做任何應急處理措施。昨天,醫院承認過錯,表示願意承擔相應責任。當事護士已暫時停職。
燙傷後未做應急處理
2月18日,40歲的富先生在北京京順醫院迎來了自己第二個孩子。22日上午10點左右,護士照例把孩子抱走洗澡,10多分鐘後,孩子被裹著被子抱回來,但卻一直哭鬧不止。“剛開始覺得洗澡免不了哭,但是孩子一直鬧得特別厲害,給喂奶也不吃,我就説看看是不是尿了。”富先生解開尿不濕被嚇了一跳,孩子下身竟然有大面積的紅腫,還起了好幾個水泡。“護士把孩子燙了都沒吱聲,直接包住給抱回來了,你説氣人不氣人。”
富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喊了護士長和護士來,但她們並未對嬰兒傷口做任何處理,富先生又將孩子抱到醫院一樓急診處,同樣沒得到任何幫助。“他們説治不了,讓我們轉院,沒辦法我們就去了積水潭醫院。”
轉院認定為二度燙傷
據積水潭醫院事發當日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嬰兒身體體表<10%燒傷,熱燒傷5%,臀部、會陰、雙大腿燒傷。記者從富先生手機裏看到孩子當晚的照片,孩子腿部和臀部紅腫異常,左腿皮膚大面積脫落,臀部也有好幾處皮膚脫落。
由於嬰兒年齡較小,次日,富先生又將小孩帶至北京兒童醫院進行治療,此時,嬰兒大腿已經出現大面積破皮。據富先生提供的北京兒童醫院的病史摘要顯示,患兒臍部、會陰部、臀部、左側大腿深淺二度燙傷,面積共約10%,尿道口及肛門周圍紅腫明顯,皮膚潰破,可見燙傷創面發紅,部分表皮脫落。
富先生告訴記者,孩子正在北京兒童醫院的無菌室裏接受治療,自己只能一週探視三次,而醫生告訴他孩子至少需要住院半個月。“我隔著玻璃看見那麼小的女兒兩條腿被吊起來,小便也只能用導尿管,別提有多心疼了。”富先生不滿京順醫院的醫務人員對孩子燒傷沒作應急處理,竟然悄悄用被子捂著孩子抱回來,更讓他擔心的是,孩子日後可能需要進行植皮手術。“好好的一個女孩兒,萬一留疤了怎麼辦?”
醫院致歉並承諾擔責
昨日下午,北京晨報記者隨富先生來到京順醫院。記者在事發的嬰兒沐浴室看到,熱水器為普通電熱水器,指針正指向紅色高溫區域中間。一位護士告訴記者,按規定嬰兒沐浴時用的流動水水溫需要保持在38℃-40℃,但這需要護士自己調節,熱水器溫度設定並不固定。記者將熱水擰至偏大,稍作嘗試便有強烈的灼燙感。
護士長董女士告訴記者,按規定,嬰兒沐浴時所用水流必須先流經護士手背,而當事護士是一位有著十幾年經驗的老護士,並不會犯這樣的低級錯誤。“當天洗了6個嬰兒,他家孩子是最後1個,前邊5個都沒事兒,所以不會是故意將水溫調高的,當事護士稱並未發現孩子燙傷。”而醫院院長潘先生猜測,事故可能由於洗澡過程中嬰兒或護士無意碰到開關將水溫調高。
記者未能見到當事護士,京順醫院法人代表唐先生告訴記者,前日他才得知孩子被燙傷的情況,隨後醫院展開積極的調查,並暫時對當事護士做停職處理。昨日下午,唐先生代表醫院向富先生致歉,並承諾患兒住院及治療費用由京順醫院全部承擔。
對於為何未及時對患兒傷口做應急處理,醫院院長回應,由於醫院分科精確且治療差別大,考慮到患兒年紀較小,因此並不敢貿然行事。
-律師説法
院方應承擔傷殘賠償等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姜健律師表示,在這件事情中,院方應該承擔對新生兒所造成的傷害的相應賠償,其中包括醫藥費、傷殘賠償及後期的治療費用等。如果醫患雙方在處理方面存在異議,建議患者家屬向衛生部門投訴並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在鑒定結論出來後,患方可以依據鑒定結論申請民事賠償和要求對相關責任單位及人員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