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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後酒店漲價?

  • 發佈時間:2016-05-03 08:29:46  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邵長春

  通訊員 曲易伸 實習生 李佳霖

  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試點在海南正式啟動。稅制改革後,增值稅實行稅款抵扣,免了重復徵稅,將有效降低納稅人負擔。但網傳個別消費者反映,5月1日後,海南有一些酒店存在借營改增漲價的行為。

  為此,酒店所在市縣的國稅部門及時對酒店進行了走訪,了解有關情況。經查,酒店所有經營行為均符合規定,並未以“營改增”之名進行任何形式的漲價。

  據介紹,早在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前,為避免酒店對政策的不了解帶來不良影響,我省各市縣特別是海口、三亞、萬寧等酒店業較發達地區的國稅部門已經對酒店業開展了面對面的政策輔導。

  對於一些消費者反映的5月1日後,酒店開出的增值稅發票上註明6%的稅額,便誤認為是額外增加了一項增值稅,但事實並非如此。

  省國稅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説,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酒店據此改變報價方式,將營業稅模式下的含稅價格拆分成增值稅模式下的不含稅價格和稅款兩部分,也就是價稅分離,稅項單列。

  酒店負責人也表示,營改增後,酒店服務與産品的價格基本保持穩定,認為酒店以營改增為由實施漲價,實為因對增值稅徵稅方式不理解造成的誤讀。

  對於一些酒店業對營改增後稅負將會上升的擔心,海南國稅相關部門負責人解釋説,在營改增之前,酒店業所屬的生活服務業以全部營業額為基數繳納5%的營業稅,納入營改增試點之後,營業稅取消了,改繳增值稅,是改繳,並沒有增加。

  同時,酒店業適用增值稅稅率是6%,換算之後相當於5.66%的營業稅稅率,看上去略有上升。但是徵收增值稅之後,酒店業原有的水電煤氣、材料消耗、辦公支出、房租等這些運營成本部分的稅額都可以作為進項稅額獲得抵扣,利用抵扣,將會減少最終納稅額。

  “為幫助企業真正享受到營改增的政策紅利,我們將在前期宣傳輔導的基礎上,為企業特別是酒店業繼續提供更加詳細、有針對性的政策輔導和解讀,並根據企業需要提供‘一對一’的稅負測算服務,幫助企業儘快調整財務核算方式,避免因為政策誤讀引發市場亂象。”海南省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説。

  (本報海口5月2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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