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7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4-29 22:37:1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王都鵬、趙曉輝)證監會29日披露已對7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3宗操縱市場案,1宗內幕交易案,1宗內幕交易及違法持有、買賣股票案,1宗內幕交易及資訊披露違法案,1宗資訊披露違法案。
3宗操縱市場案中,深圳市中鑫富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鑫富盈)控制使用“四川信託-宏贏七十三號”等10個信託計劃證券賬戶下挂的11個交易子賬戶,投資者吳峻樂控制使用“廈門信託-鳳凰花香二號”等10個信託計劃證券賬戶下挂的18個交易子賬戶和4個個人賬戶,合謀操縱“特力A”、“得利斯”股票價格,反向賣出獲利。
唐隆控制使用“夏某艷”等20個證券賬戶,通過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虛假申報等方式影響“渤海活塞”股票價格和交易量,獲利約3059萬元。
葉兆平控制使用“田某”、“巢某遊”、四川信託有限公司-金贏12號結構化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賬戶共3個賬戶,非法獲利約34萬元。
上述均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對此,證監會決定沒收中鑫富盈違法所得約1.5億元,並處以約4.4億元罰款;對中鑫富盈實際控制人李建林給予警告,並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沒收吳峻樂違法所得約1.7億元,並處以約3.5億元罰款。沒收唐隆違法所得約3059萬元,並處以約9178萬元罰款。沒收葉兆平違法所得約34萬元,並處以約103萬元罰款。
在1宗內幕交易及違法持有、買賣股票案中,原浙江證監局潘榮偉內幕交易“炬華科技”及違法持有、買賣股票,證監會已對潘榮偉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潘榮偉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約14.2萬元,處以約42.7萬元罰款;對違法買賣、持有股票違法行為處以約41.1萬元罰款。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由於當前資本市場內幕交易、非法持有並買賣股票時常發生,資訊披露等問題仍大量存在,證監會將對內幕交易、資訊披露違法、非法持有並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保障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
針對近期國內商品期貨價格劇烈波動、成交量過大的問題,張曉軍表示,證監會已要求期貨交易所加強市場監管,採取針對性措施抑制市場過度投機。目前,期貨市場投機氣氛有所降低,證監會將繼續指導期貨交易所採取穩妥措施,堅決抑制過度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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