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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音樂維權不易:判賠低致盜版現象頻發

  • 發佈時間:2016-04-27 07:4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網路音樂維權“不容易”

  法治週末記者 馬樹娟

  “有時候,一首歌的證據材料準備下來,用A4紙列印出來,大概有一尺厚。”4月21日上午,在由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版權貿易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創意産業技術研究院主辦的“網際網路內容平臺的版權保護與管理”沙龍上,酷狗音樂法務總監董鵬這樣感慨音樂維權的不易。

  判賠低致盜版現象頻發

  據速途研究院統計,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酷酷音樂集團旗下的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兩大平臺,在移動音樂市場佔據了46%的市場份額。不過,與其他一些大型音樂平臺一樣,酷酷音樂集團也一直面臨著盜版的困擾。

  2015年6月,國家版權局發起了“劍網2015專項行動”,首次把音樂作為重點治理領域。

  董鵬坦言,專項行動過後,大音樂平臺盜版情況有顯著好轉,不過,中小網站以及網盤、微網志、論壇等領域的盜版現象仍然存在。而董鵬認為,這與音樂領域維權證據鏈條長、監測難而判賠金額低不無關係。

  與其他領域的版權維權不同,線上音樂平臺維權時往往需要面臨特別的問題:音樂作品權利主體多,維權難度大。

  “比如一首歌,詞有詞作者的權利,曲有曲作者的權利,錄音者有他的鄰接權,可能還有人進行翻唱,從而産生新的權利。同一首歌,同一個歌手可能多次演唱,産生多個鄰接權,需要一一甄別,然後確認。”董鵬説。

  董鵬大致計算了一首歌曲的維權成本:不算內部人力成本,基本在5000元至10000元。而目前北京地區判定標準基本在500元至1500元;廣州地區判定標準相對較高,約為1500元至2000元;浙江地區判定標準基本在500元至1000元——這就意味著,即使在判賠金額較高的廣州提起訴訟,所獲賠償也無法彌補維權的支出。

  而侵權狀況嚴重、維權成本高,也是北京美好景象圖片有限公司董事長路毅不得不面對的尷尬現狀。路毅介紹,其在天貓網站上隨機檢驗了不同行業的5000家商戶,其中只有3家商戶獲得了公司的授權,而涉嫌侵犯其公司享有權利的素材圖片的商鋪佔93%。

  業界呼籲建反盜版技術行業標準

  記者從沙龍上了解到,目前,很多網際網路企業都通過採取一些技術措施予以監測和甄別。

  不過,深圳迅雷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內容策劃部總監吳瑕表示,從目前的實踐來看,技術措施存在其局限性:技術上存在誤殺、誤判現象;通常技術措施都會比較嚴重地影響用戶體驗,與企業追逐利益的目的也不太符合。

  “與此同時,視頻作品反盜版的技術措施種類非常多,技術方案也各有韆鞦,但是各方案之間並不能相容,在視頻作品市場中的權利人、傳播媒介或者執法者出於不同考量,也會選擇不同的過濾系統。這些方案在精準度、效率和性價比方面存在非常大的差異,有時候公司花很大成本做出的努力,未必能取得令各方面都非常滿意的結果。”吳瑕説。

  此外,吳瑕介紹,由於不同的技術在內容選擇、技術比對標準,以及阻斷方式上存在很大差異,這就使得在司法過程中對某些行為的性質認定比較複雜,或者存在很大的爭議。

  鋻於此,吳瑕認為,對反盜版技術措施制定行業公允的標準,在目前顯得非常重要,且頗為急迫。

  “一種被普遍接受認同和適用的反盜版機制或技術標準,會減少權利人、傳播媒介與執法機構之間的溝通成本,讓各方在同一個認定標準下,對複製、傳播行為進行定性,並據此劃分各自的責任,這是對傳統避風港原則的繼承和發展,也是對社會成本更合理的一種分配。”吳瑕説。

  網路文學侵權是整治重點

  在沙龍上,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于慈珂透露,2016年的“劍網行動”將於6月初啟動,將重點打擊網路文字作品的版權侵權,在網路傳播方式上,重點對移動應用商店、移動終端APP的版權秩序進行整治。

  從曾經針對網路影視版權的專項行動,到針對網路音樂,再到聚焦網路文學作品,于慈珂表示,“連續十幾年持續開展的專項行動,對於優化網路版權起到了非常明顯的作用。特別是近幾年,我們不斷改進‘劍網行動’措施,不斷突出網路版權保護的重點,效果更加明顯”。

  來源:法治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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