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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民主,參與比結果更重要

  • 發佈時間:2016-04-27 06:35:16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林捷興/文

  劉羽潔/圖

  本期話題

  今年是深圳的城市管理治理年,社區基層治理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協商民主被視為社區自治的必由之路,然而現狀並不樂觀,多數居民對社區公共事務並不關心,仍是“沉默的大多數”。

  日前,由深圳特區報、福田區政協聯合舉辦的——“深圳市民論壇·福田區政協委員社區道德論壇”走進香蜜湖街道,該街道在社區協商民主的實踐上做了探索,本期嘉賓與街道居民共同討論如何讓更多居民參與到協商民主中。

  協商民主是基層自治的重要內容,嘉賓認為當前居民的參與積極性不高在於機制不完善,知情權沒有得到保障,導致居民參與不充分。嘉賓指出,協商民主需要時間成本、財力成本,參與的過程比結果更重要,居民應有家園意識,明確參與協商是一種權利義務。至於如何破解積極性的難點,嘉賓認為最好的啟蒙在於利益受損時候,建議從居民與社區利益關係出發培育主體意識。

  ●主持人

  劉麗華深圳特區報記者

  ● 本期嘉賓

  謝頻 福田區政協常委、

  深圳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高級工程師

  金心異 深圳市德鄰社區治理研究所聯席所長

  胡紅生 福田區委黨校副教授

  范軍 深圳公眾力公益發展中心理事長

  慈捷元 福田區僑香村業委會主任

  晏海蓉 福田區香蜜湖街道居民

  協商民主是基層自治重要內容

  劉麗華: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社區,不過很多人對社區公共事務不關心,協商民主被視為社區管理治理從基層開始的一條必由之路,網友認為“協商民主在社區”絕對是方向,是讓居民學會自治的第一步。晏女士,你認為“協商民主”是什麼?

  晏海蓉:我覺得協商民主就是一個社區把居民相關的問題或事情,召集社區有影響力的居民代表,以及物業公司、轄區單位的代表,大家一起商議,討論如何處理才合適。

  謝頻:協商民主是基層自治的一個重要內容,社區裏的事不再由政府完全決定,而是把很多決定權給社區,社區在一定法律架構下協商解決,可能有些通過鄉規民約解決,有些是居民自己作主。

  劉麗華:有網友認為協商民主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事,其實這跟普通人的關係密切嗎?

  胡紅生:關係非常密切,一個國家要實行民主,而不是少數人構想的藍圖,應該體現在所有公民的積極參與。民主不是挂在墻上的一個藍圖,也不是少數人腦袋的想像,而是喚醒每個公民的參與意識、責任意識,所以説協商民主對社區居民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義務。

  金心異: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實現社區的民主治理才可以叫協商民主,這是一個關鍵問題。居委會是代議制民主的形式,居委會決定社區大事,向居民代表大會負責任;而協商民主不是大家選代表來決定事情,而是要不同利益群體的精英代表,大家坐在一起協商這個事該怎麼辦。如果非要問現在社區有哪種形式叫協商民主,按我看社區裏面居民議事會就是協商民主的平臺。

  范軍:香蜜湖街道很多社區在這方面做了社會治理的創新,尤其是借助“民生微實事”這個機會,我們做一個非常廣泛的調查,發了45000份的居民調查,做了一個全口徑的社會學分析,比如這裡人群的社會學結構怎麼樣,都是什麼人在這裡生活。香蜜湖街道率先做這麼細的工作,然後根據人口特點,結合需求,為激活社區居民的參與度做準備。把脈絡圖做出來之後,我們會想一些方法去做,比如引入以居民為主體、公眾參與的方式,以專業組織輔導的方式,這改變了以往做社區服務的做法,傳統做法是請一個團隊進來為居民做服務,那樣居民沒有參與感。

  劉麗華:晏女士,對於這些工作你們居民反映怎麼樣?

  晏海蓉:比起以前居民反映很好,這個肯定是有所進步的,比以前的更精細化,每個居民的需求都進行了調查,比起以前來反映挺好。

  難點:居民參與積極性不高

  劉麗華:很多網民説要讓小區居民願意參加公共事務難,覺得這是一個少數人的事,多數人在沉默,你怎麼看?

  范軍:福田區是公民社會發育程度較高的城區,居民素質很高,為什麼有的願意參與有的不願意,這裡面存在協商民主機制問題。我覺得“協商民主在社區”包含兩個層次,第一是社區內部需要大家一起決定的公共事務,還有一個層面是各種公共政策落實到社區裏,跟社區整體有關係的需要居民集中起來表達意見,去維護社區的很多權益,比如城市規劃修路修橋或者公共設施的配套。

  劉麗華:在您調查中,大多數人願意不願意參與到協商中?

  范軍:大家還是願意的,自己事情想自己作主,但現實中還是有很多主體缺位,或者説做得不夠充分。我們很多規章制度是完備的,但操作過程中經常走捷徑省事,三步兩步走甚至簡單大而化之。所以雖然居民有這種機會,但參與意願不夠。

  劉麗華:一個網友説,現在很多社區關注的事情都是殘疾人、老人的事情,他也不知道社區公共事務跟他有什麼關係。

  慈捷元:我們在實踐中確實發現有這樣的問題。比如小區內涉及到全體居民共同利益的時候,我們試圖了解業主們怎麼想,想把意見集中起來進行決策,往往我們下了功夫去設計問卷調查,物業也做了配合,但問卷髮下去很困難,收回來的也不多,有很多業主好象不太願意參加。還有這樣的情況,把議題提出來之後,大家意見表達了,業主委員會接下來應該怎麼做。比如説我們小區停車問題就是一個比較棘手的事,我們通過問卷了解大家的態度,收上來的意見是完全相反的兩種意見,這讓我們不知道往下該怎麼走。

  劉麗華:一個網友覺得民主是妥協的藝術,協商民主是尋找大多數人接受的方式,不是少數人代表大多數人,社區現在很多是少數人代表大多數人。

  謝頻:我也是小區居民,網友的困惑我也有感覺,我覺得首先是知情權沒有得到保障,很多時候不知道誰代表我或者這事我都不知道就被代表了。所以首先要知情,知情以後協商做一個表達,表達歸納幾個意見以後,可以選出代表討論,要走這個過程。所以首先應該有知情權,如果沒有這個權利,講什麼協商民主都是騙人的。我覺得小區裏面先別代議,現在很多人不參與,有時候不是利益無關,而是很多時候我並不知道。

  范軍:協商民主有一句經典的話——大民主,小參與。以往給一個宏大的命題,大家可能抓不住,要在這個精神下把很多細節的東西拆分,成為居民可觸摸、真正相關的事情,需要有人做分揀,再做整合。我們曾經提出構建“0到100服務體系”,就是説社區裏面所有人都是相關的,都需要服務,不管是有房子沒房子的、有工作沒工作的,培養大家的主體意識,讓他知道他是社區真正的一分子。後期再把他拉進來一起參與設計項目,讓他有參與感,所以激活居民參與度就一定要跟他有相關關係,沒有關係,這個參與就不存在。

  協商民主的精髓在於妥協

  晏海蓉:剛開始居民代表提了想法,大家協商出一些結果,可是如果最後得不到滿意的解決和答覆,就不會吸引他們參加下一次的協商民主。第一次大家帶著希望,把心裏想説的表達了,得不到滿意答覆打消了他們的積極性。

  慈捷元:協商民主要有成本,比如説政府預算,還有時間成本、人力成本,一些居民不願意參與,可能是覺得業委會在意見矛盾的時候,不能短時間作出決策,積極性受到了挫傷。我們對這個問題確實有點為難,如果做了這個決定可能傷害了另一部分人,我們希望再等一等,但有些居民覺得效率太低,問題在這兒。

  劉麗華:居民對協商民主該具備哪些知識,是不是一協商就得馬上有結果?

  范軍:不一定,沒有結果也是協商的結果。首先要有一個參與的階梯,第二是組織起來對話,對話機制裏面誰説了算,得按照什麼比例,需要設計方案;第三是利益相關者、決策者最終形成很好的方案。

  劉麗華:很多網友説民主就是妥協,但很多在社區裏協商民主的人不知道要妥協,雙方都不妥協是不是很難達成共識?

  金心異:我講兩點,第一協商民主絕不追求參與度,就是一種精英政治,各種可能的觀點都能夠表達出來就OK。

  劉麗華:胡先生,你認為協商民主是不是得所有人參與?

  胡紅生:這個問題不相違背,小區建設需要廣大居民參加,但再多的人參加,對一件事情無外乎幾種意見,少數人代表大部分心聲,這種可以實現。

  金心異:第二,協商民主不具有立法權,所有協商方案最後一定交給代議制機關表決通過,在社區裏就是説要交給居委會表決,如果居委會表決還不夠,由居民代表大會表決,就是這樣一個決策流程。

  范軍:我覺得它不應該是精英政治,所有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都應該至少有一個代言人出來。

  金心異:這裡的代表不是大眾選舉出來的代表,而是挑選出不同利益集團的代表,這叫社區精英。協商民主其實是解決一個社區參與不充分的問題,大部分社區居民對社區的公共事務不關心,原因是公共事務沒有侵害他的利益,一旦侵害他的利益,他一定站出來。協商民主為什麼能夠産生,是因為代議制民主的多數決,比如一件事51%否決49%,49%的人的利益就會被侵害,為此就發明瞭協商民主,把各種意見都拿出來充分討論,然後選擇一個最後的方案進行表決,這個方案吸收了少數的意見,甚至可能對少數作出一定的補償,這樣的話減少一些人抱怨。為什麼協商民主不一定所有人都要參加,因為關於某一件事情的意見一般來講可以分為兩類三類,最多四五類,只要這幾類意見都能夠在這個場合表達就OK了。當然這個協商民主有一個前提,首先是資訊充分披露,這樣才能判斷對個人利益是利好還是利損,才有各方的意見説應該怎樣辦。其次,意見要充分表達,只要其中一個意見能代表個人的意見,即使你不參加,搭便車也就可以了。第三,充分的討論,誰也不壓倒誰,在充分討論甚至是辯論的基礎上,大家找出妥協方案,協商民主的精髓就是妥協。

  建議:做好啟蒙培養居民主體意識

  劉麗華:網上很多人説現在沒有發言的機會,他們想參加協商民主但沒有這個基礎。

  范軍:協商民主需要成本,第一是時間成本,決策機制太追求高效,設定時間幹完事,不可能很充分。第二協商民主是需要花錢進去的,國外很多預算有一大筆開支來做公眾參與的專項費用,保障第三方機構做充分的民意收集。第三,希望像國外那樣留一把空的椅子給沒有到場的人,能有人從他們的角度考慮,讓意見充分性得到保障,除了利益相關者的參與,還有非利益關係的專家意見,還有程式設計保障,每一步都要做到位。最後需要一個績效評估,看看是否有按程式進行,專業意見是否吸納進去,妥協方案救濟方案是什麼樣。這四方面內容完備之後,協商民主的平臺才可能搭起來。社區裏的居民肯定有文化層次的差異,我覺得越多居民參與進來越好。當然協商民主需要規則,明確規則之後,大家盡可能多參與,每個人找到主體意識,我們覺得協商民主的推動主要是喚醒他們的主體意識,明確權利、責任和義務。

  劉麗華:這一塊是不是應該有一個啟蒙,或者對這方面的教育和引導?

  范軍:靠實踐,從一件件小事做起。香蜜湖將原來很多的服務小型化,每個人通過不同小的形式參與,未來可能延展很多項目,做更多連接面,把所有居民做社群化,通過相關關係激活參與積極性。成立社群的基礎下,居民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成為一個角色參與進去。我們不能急,必須像農夫心態耕耘一樣,急了反而就擠壓協商民主的空間。

  金心異:最好的啟蒙方式是當他利益受損的時候,就像最好的普法並不是司法局組織很多人宣講法律。當人的利益受損的時候,你告訴他有什麼渠道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這就是最有效的一種啟蒙。

  胡紅生:我覺得大家都應該有意識,而不應該説等到利益受損才參與,這更多是一種權利和義務。其次,很多人不願意參與是因為覺得參與沒有用,所以以消極的態度面對,其實這個參與的過程比獲得的結果更加重要,民主的每個進步都在點點滴滴中,通過每一件小事,每一次協商,碰撞出各種各樣火花,所以要培養人們的參與意識,包括協商中的規則意識。另外,剛才我們談的協商民主更多是利益問題,而中國傳統文化中還有重要的一點,利益面前相互謙讓,所以在建設基層協商民主的時候,不能忘記中國的傳統文化道德,應該加強睦鄰友好謙讓。

  劉麗華:現場的香蜜湖的居民,有沒有人願意分享下你對協商民主的體會?

  香蜜湖街道居民:我以前對社區的參與積極性不高,覺得跟自己沒什麼關係。不過這幾年街道做“民生微實事”,比如我們社區這邊高速公路底下一個橋洞,以前很影響市容,上下班經過都不想多停留,去年經過“民生微實事”改造之後不一樣了。於是我對社區的參與熱情被激活了,如果有這樣的事情我願意參加表達我的意見。

  晏海蓉:我希望以後要滿足居民知情權,現在很多居民不知道,有時候貼的通知幾天就被撕掉了,居民不知道所以不參與。建議宣傳通知的方式要改進,可以結合微信等網路方式。

  現場互動

  沒有共同利益關係的

  協商民主沒有意義

  劉麗華:今天論壇話題用了一個“社區”概念,網友説“社區”和“小區”不是一回事吧?

  胡紅生:現在小區更多是居住概念,沒有一种家園概念,大家為什麼對小區事物不關心,因為沒有把小區當做自己的家園。雖然我們經常講“小區是我家,愛護靠大家”,希望每個人都是小區的一分子,人人都來維護和參與,但我們現在小區還不是一種真正的熟人社會。所以我認為除了要抓一些項目,同時還要注意培養小區的家園意識。

  金心異:現在“社區”是行政概念,而不是一個真正的社區概念。社區(community)原本的含義是共同體,共同體是指我們有共同的利益關係,但我們現在是行政社區的概念。舉個例子,特發小區的居民和香蜜湖附近的小區居民有什麼共同利益,沒有,但屬於一個共同的街道辦事處,特發小區和它隔壁的香蜜湖一號有什麼共同利益,也沒有,但是是一個社區。但特發小區跟隔壁的萬科城市花園,有很多交叉利益,其實從社會學來説是一個社區,但是從行政來説屬於兩個不同街道辦。所以講社區自治治理,很多時候按照行政社區來講,其實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不等於小區,一般來講小區是按照一個共同體,有很多共同利益,但我們並不是按小區來。

  劉麗華:現在因為沒有共同利益,所以很多人不願意參與。

  金心異:既然討論的問題跟我沒有關係,我為什麼參與?比如我們調研福保社區,他們搞居民議事會,但可能這件事只跟某個小區有關係,跟其他小區沒關係,居民議事會就會讓這個小區多找一些居民代表商議,而其他小區不用來,大家有一個共同利益表達的時候才來參與,否則強求離兩公里開外的其他小區居民參與,那沒有意義。

  謝頻:範圍不要放太廣,不同範圍可能做法不一樣。我認為實行協商民主,首先大家都是利益共同體,然後要有知情權、表達權,在小區裏面實行協商民主,這是小區所有居民的權利跟義務。

  網友帖摘

  現在小區裏的負面效果倒不少,很多人都不同意的事往往就通過了,一些不知道的事兒也不知什麼時候就通過了,所以沒有人願意參加什麼民主協商。如果沒有一個資訊公開透明的對稱發佈,想讓居民協商民主地參加公共事務幾乎是不靠譜的。

  ——網友“翟一清”

  我們小區連業主委員會都成立不起來,投票的人連一半都不到。現在的社區對我們來説就是一群人住在一起,公共事務由物業公司來做,我們和物業的關係是購買服務,是主人和管家的關係,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在社區裏能民主協商什麼?

  ——網友“達達Koo”

  要建立公民社會,必須從基層開始。自我管理要從社區開始,用協商民主的方式,尋找最大公約數,達成共識。大家商量著來,而不是少數人説了算,民主協商這個理念是先進的,是深圳人的大視野。

  ——網友“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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