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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丹”商標權之爭鬧上最高法

  • 發佈時間:2016-04-27 01:52:02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籃球巨星邁克爾·喬丹和中國體育用品公司喬丹體育(下稱“喬丹”公司)的官司從2012年一直打到現在。昨天是世界智慧財産權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合併審理再審申請人邁克爾·喬丹與被申請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一審第三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標爭議行政糾紛10件案件。該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擔任審判長。

  京華時報記者胡笑紅 王曉飛

  >>庭審現場

  爭議焦點有兩個方面

  案件于昨天上午9點開庭。審判長主持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當事人最後陳述等訴訟程式。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已于4月19日進行了庭審,組織各方當事人交換證據,對新證據進行了質證,並初步歸納了本案的爭議焦點問題。

  昨天的庭審中,各方當事人主要的爭議焦點有兩個方面。第一方面是邁克爾·喬丹主張的姓名權的客體和法律依據是什麼,其中包括邁克爾·喬丹主張的姓名權所保護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邁克爾·喬丹在我國具有何種程度和範圍的知名度;邁克爾·喬丹及其授權的耐克公司是否主動使用“喬丹”以及拼音,其是否主動使用的事實對於邁克爾·喬丹在本案中主張的姓名權有何影響;邁克爾·喬丹主張保護姓名權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等四個具體問題。

  第二方面爭議焦點是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損害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其中包括爭議商標的具體情形是否會使相關公眾誤認為與邁克爾·喬丹具有關聯;喬丹公司的經營狀況以及喬丹公司對其企業名稱、有關商標的宣傳、使用以及獲獎、被保護等情況,對本案具有何種影響;喬丹公司對於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存在明顯的主觀惡意;邁克爾·喬丹是否具有怠于保護其主張的姓名權的情形,該情形對本案有何影響等4個具體問題。

  昨天的庭審時間持續近4個小時,當庭未做宣判。

  “今天是世界智慧財産權日,最高法公開審理這些案件,體現了我國法院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以及對公民和外國人在中國的姓名權的保護和重視。”新華社報道援引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的觀點稱,該系列案件是在法學上具有邊界性的特殊案件,也反映了我國一些企業在品牌運營上存在的問題。喬丹公司使用的品牌是否對邁克爾·喬丹構成姓名權上的侵害,還需要法官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來裁量判斷。

  >>喬丹回應

  “消費者有權知道喬丹體育與我無關”

  “我很高興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世界智慧財産權日再審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這些案件對我來説無比重要”。昨天,邁克爾·喬丹發聲明表示:“多年來,喬丹體育一直在不正當地使用我的名字、身份和形象,直到今天還在不斷誤導消費者”。

  喬丹表示:“我希望通過這次再審能夠制止這些不正當的行為。中國球迷和所有消費者應當對其購買的商品擁有知情權,他們有權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産品和我沒有任何關聯。我的要求就是喬丹體育停止使用我的名字、身份和形象。我尊重中國的法律,也期待案件審理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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