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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增設“反通知”程式 讓電商健康發展

  • 發佈時間:2016-04-22 11:0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4月22日電 (記者 于立霄)第十六個世界智慧財産權日臨近,4月21日,《法治週末》舉辦“電商智慧財産權保護研討會”,與會專家建議增設“反通知與恢復”程式,讓電子商務健康有序地發展。

  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張曉津表示,電商在中國的繁榮,任何人都制止不了,智慧財産權保護問題也隨之從線下搬到線上,而判定電商平臺是否承擔責任,《侵權責任法》是一個重要依據。

  具體而言,有人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電商平臺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電商平臺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俗稱的“通知刪除”規則。

  儘管這一規則已適用多年,但現實中難點痛點依然不少。與會的電商平臺代表表示,實踐中侵權、惡意侵權並存,如果過分信任投訴人,因為投訴人的一紙通知直接將店舖商品下架,則可能讓賣家失去抗辯和舉證的機會,誤傷商家的正常經營權,而如果確係侵權,則又可能因為侵害後果加大而要承擔連帶責任。

  “不少‘智慧財産權蟑螂’或者‘智慧財産權流氓’,專門在特定的節假日,雙十一、耶誕節、春節期間發送惡意侵權通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産庭法官、審判員陶鈞舉例説。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遷建議,參照《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增設“反通知與恢復”規則,也就是説,電商平臺作為商業經營者,並非專利領域專業人員,難以對侵權與否作出超越其能力的判斷,通過增設“反通知與恢復”,讓被投訴方有機會提出抗辯,通過“反通知”將被刪除商品重新“上架”,如果雙方仍然存在爭議,權利人可以通過訴前禁令、直接起訴、請求行政機關處理等程式另行解決。

  這一建議得到了多位與會法律界人士的贊同。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中關村法庭庭長李穎指出,電商平臺通過自身的投訴、舉報機制以及配備大量人員消化處理了大量案件,在現有法律框架內,應該鼓勵提高“通知”的門檻,包括相關技術要件比對的問題、是否落入保護範圍等。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立法的滯後性顯然已經不能滿足實踐的需要,電商平臺天天處在智慧財産權保護的一線,應該大膽鼓勵電商平臺摸索用網際網路的方式解決此類糾紛,沉澱平臺治理規則和解決模式,為推動完備立法提供參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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