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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噸電鍍廢水困擾居民

  • 發佈時間:2016-04-22 07:31:18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王奮強 關萬學

  “約3000噸電鍍廢水和部分含有重金屬的污泥等危險廢物,不僅對公明中心區構成重大環境安全風險,也成為茅洲河流域重要污染源。”昨天上午,深圳市環境安全專家黃小武在中恒華發科技有限公司電路板廢水處理工程現場這樣對記者説。他希望涉事企業履行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儘快清除這一重大環境安全風險。

  昨天,市人居委環境監察支隊會同光明新區城建局執法大隊,邀請安全專家深入現場開展安全評估,執法人員多次撥通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電話,對方未接聽,短信通知也未到場。

  面對這一令周邊群眾憂心不已的環境安全風險,光明新區城建局一方面先行調集專業公司車輛拉走部分電鍍廢水,防止雨水倒灌導致外溢,另一方面堆放沙袋,防止工業污泥等廢物隨雨水傾泄到居民區。

  逾3000噸工業廢水無人理

  光明新區城建局執法大隊介紹,今年1月7日,中恒華發申請登出排污許可證,其申請登記表中,登出原因為“城市更新,土地性質變更為商住用地,停止生産”。登出後第二天,該公司向該大隊發出一份“關於對排污企業生産行為進行檢查的申請”,稱廠區內8家企業均未合法取得污染排放許可證,請求該大隊進行檢查。該大隊隨後進行了檢查,要求立即停止排污。

  光明新區城建局執法大隊調查表明,中恒華發此前涉嫌將排污許可證轉租他人,且一證多用。

  1月22日,光明新區城建局執法大隊再次進廠檢查時發現,部分“車間”生産時産生的廢氣對外排放,廢水處理站所有收集池、處理池已積滿車間原水,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因此向中恒華發發出了書面通知,要求其于1月31日前排除隱患。但此後中恒華發一直對存放廠區的電鍍廢水未予處理。

  4月7日,記者隨執法人員進入中恒華發廠區,看到各“車間”均已停産,有的已搬遷。廠區內有一處廢水處理站,據執法人員介紹,裏面的收集池、處理池已積滿車間原水,大約3000噸。如果算上車間裏的廢水,整個廠區有逾3000噸廢水需要處理,其中的污染物主要是銅、鎳等重金屬。

  此前因連續陰雨,光明新區城建局擔心廢水滿溢造成污染,不得不聘請處理企業拉運走兩車廢水。4月21日,市人居委環境監察支隊會同光明新區城建局執法大隊邀請安全專家深入到中恒華發廠區電鍍廢水存放處,現場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涉事企業稱“要厘清排污的主體責任”

  記者注意到,現場情況觸目驚心,化工廢氣不斷飄出,而且存放在處理設備及存器中的工業廢水,呈滿溢狀態,有隨時外流的風險。黃小武告訴記者,這些工業廢水,是線路板生産企業和電鍍生産企業生産産生的,含有銅、鎳等重金屬污染物,這些物質在自然界無法自然降解;廢水中含有氰等污染物。

  目前,中恒華發已被處7萬元罰款。4月7日,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局綜合執法隊再次將“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送往中恒華發廠區,但辦公室內空無一人,執法人員多次致電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均未接通,不得不發短信通知對方,將兩份文件留在辦公室內,並錄影取證。記者致電該負責人希望採訪,仍無人接聽電話。

  4月14日本報曝光這一事件後,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在約見記者時表示,中恒華發目前已向寶安法院起訴“二房東”和5家拒不搬遷的挂靠企業。中恒華發一再要求光明新區城建局厘清排放這3000多噸電鍍廢水的主體責任。

  記者調查採訪已與中恒華發簽訂協議並已遷離的3家公司相關負責人時,他們一則抱怨中恒華發不如實履行協議,有一筆尾款至今未付清;再則他們提供的一份作為補充協議的《承諾書》顯示,這3家企業所産生的廢水由“深圳市華發科技有限公司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該《承諾書》的落款處簽有該項目負責人的姓名,並摁有手印。

  面對中恒華發園區逾3000噸電鍍廢水和工業污泥等污染物拒不處理的問題,光明新區城建局表示,為徹底消除隱患,如中恒華發公司經催告仍拒不履行,該局將啟動代履行程式。屆時,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該公司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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