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扶貧腐敗須“零失察”監管
- 發佈時間:2016-04-22 03:32:21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據法制日報報道,廣西檢察機關緊緊圍繞國家精準扶貧工作部署,將反腐工作重點向惠農扶貧領域和基層一線延伸,加大力度精準打擊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犯罪。截至今年1月底,共立查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犯罪案件230件276人,涉案金額2600余萬元。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近年來,隨著國家惠民富民政策實施力度持續加強,投入民生的資金體量越來越大,涉農扶貧部門和鄉鎮“七站八所”工作人員、村兩委幹部手中可分配的資源越來越多。然而,對貧困人口來説可謂是“救命錢”的扶貧款在一些貪官眼裏卻成了“唐僧肉”,誰都想吃上一口,導致扶貧領域的腐敗現象屢見不鮮。一些基層幹部利用手中權力“雁過拔毛”,串通作假、虛報冒領者有之,層層截留、吃拿卡要者有之,剋扣私分、揮霍浪費者有之,假公濟私、顯失公正者有之。這當然與當事人政治、法律和道德素養缺失有關,但同時也説明相關監督機制存在滯後、缺位、失靈現象。
目前,扶貧開發工作已進入“攻堅拔寨”的衝刺期,成敗繫於“精準”。除了扶貧機制要從“大水漫灌”轉變為“精準滴灌”,從“千篇一律”轉向“因人施策”之外,還必須做好精準定責、精準監督、精準問責,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必須追查到底、嚴懲不貸。除了必須對“扶貧腐敗”做到態度上的“零容忍”,還要做到機制上的“零失察”,進一步完善扶貧資金監督管理機制,對資金管理使用的每個環節開展職務犯罪風險排查,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形成“不敢貪”、“貪不了”的氛圍。惟其如此,才能真正清除扶貧領域的腐敗淤泥,讓廣大低收入群體也能對國家經濟發展紅利産生切實的“獲得感”。吳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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