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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地治理:別再因規範模糊交“學費”

  • 發佈時間:2016-04-21 02:30:44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張 曄

  “説到底,這次常州的事件,還是因為操作不當和缺乏土壤修復工程經驗而交了學費。”在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陳同斌看來,這個因場地污染土壤修復引發的環境公眾事件本不該發生。

  土壤修復規範其實是個筐,裏面裝了管理、技術、操作、監測等污染土壤治理的多個環節的標準。

  污染土壤治理在中國只有短短十幾年時間。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積累經驗,成為這個筐裏到底該裝什麼的現實寫照,這也造成了業界的爭論和規範的模糊。而模糊地帶的存在,使我們在污染時交過一筆學費後,在治理中再次交納代價沉重的學費。

   三大失范導致“常隆地塊”修復失控

  修復方案執行不到位、工程方缺少修復經驗、修復預案準備不足。常州外國語學校事件發生後,業內人士直陳該地塊的土壤修復存在各種不規範操作。

  “這片土壤中的污染源被定性為揮發/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這就要求必須封閉作業,不能大面積開挖,必須採取噴灑泡沫等抑塵抑味措施。”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員廖曉勇告訴記者。

  但是,有學生家長反映,施工現場是全面開花,多點開挖,露天作業,缺少防護。對於這種野蠻施工,從前期媒體的調查來看,相關的監管、監理與驗收程式對此完全無視。

  而記者調查發現,土壤修復的工程方為常州黑牡丹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主營範圍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養護維修工程施工等,沒有環保工程或相關範疇。

  “雖然殺豬和動手術都是切肉,表面上看有點類似,但是屠夫並不具備給人動手術的本事。”陳同斌打比方説,目前國內土壤修復對工程方並無嚴格的資質要求,如何選擇設計和施工單位存在較大的主觀性。“大部分地方政府缺少經驗,而且往往偏好選擇自己屬地的單位,而不是真正有技術、有經驗的單位。常州事件中選擇的工程單位是建築類企業,應該沒有太多的修復工程經驗。”

  2015年9月,原本應該結束的修復工程進度明顯滯後,一路之隔的學校已經開學。此時,不論是設計指導單位還是工程方,亦或監管部門都沒有預案應對,施工現場依然如故。

  據悉,我國已制定了《污染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和《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等技術規範,但是這些規範仍屬指導性標準,對相關單位僅要求參照執行。

  “而且,現行的方案還顯粗糙,應該細緻到把每一項技術怎麼使用都要固定下來。”廖曉勇説,“國外每個技術方案都有詳細的操作規則,往往有幾百頁,比如像常州事件,挖掘機進場該怎麼操作、工人該怎麼防護等都應有對照執行的標準。”

  風險管理模式為何放任風險存在

  “修復調整方案運用環境健康風險評估模型……”4月18日,常州市發佈的情況説明中的一句話引起記者注意。

  “土壤污染防治風險管理模式借鑒了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也是國際通行的管理模式。”永清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土壤修復研究院院長羅啟仕説,土壤修復應該針對土地不同用途進行風險評估,再制定技術方案,“一刀切的模式在科學性上肯定説不過去”。

  記者了解到,我國土壤修復多是由甲方建設單位委託專家進行評審,根據污染狀況和這一地塊修復後的不同用途評定一個健康風險安全系數,倒推出具體的土壤污染極限值。

  但是,常州事件在今年1月發生轉折後,政府將“常隆地塊”規劃用途從商業開發改為公共綠地,土壤修復方案也隨之更改,由深挖6米換土變成表層覆蓋1—2.5米黏土。

  “這就等於埋了一顆生態炸彈在那裏。”廖曉勇説,“污染物還是會緩慢地擴散,因為現場不是一個完整包裹起來的容器,即使短期內不爆發,長遠的風險依然存在。”

  “風險管理模式是發達國家比較好的成熟經驗,但我國國情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主張,只要是有可能,就應該根據不同類型土地的用途,儘量給出明確的限量值。”陳同斌説,“這些標準要儘量明確、具體,規避業主和設計單位的主觀選擇。”

  病還沒看準為啥就急著吃藥

  “很多場地進行土壤修復時,往往不重視場地調查。”羅啟仕説,“就像病人到醫院,病還沒看準,就著急吃藥動手術,怎麼能把病冶好呢?”

  他介紹,國外的土壤修復前期調查工作非常細緻,包括污染物的水準、垂直分佈,污染物的詳細情況,水文地質條件等。而國內對此往往只是簡單取樣就進行初步框定。

  在他看來,調查數據的詳細性、準確性會影響到修復方案的制定和判斷。如果前期的數據不可靠,那麼就會造成“該修的沒修,不該修的瞎修”的局面。因此,他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和業主單位都應對場地調查高度重視。

  羅啟仕還建議:“目前技術導則有了,但是缺少帶有強制性的管理辦法,有些地方政府已經出臺文件,現在期待國家出臺一些強制性的規定,對土壤污染修復工作進行規範和指導。”

  但是,有專家認為,強制性管理辦法的出臺要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

  陳同斌也認為,每個地方、每個項目都有差別。國家標準不可能把每個細緻的環節都固定下來,保證修復工程不出問題,“就像手術後要縫合,醫生是縫5針還是8針,這就要根據傷口情況來具體判斷,沒法給出一個很具體的準確數字”。(科技日報南京4月2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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