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文嚴禁“亂收稅” 護航全面營改增
- 發佈時間:2016-04-19 08:16:2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表示,嚴禁改徵增值稅收入進項稅抵扣部分該抵不讓抵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為了打贏全面實施營改增改革攻堅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緊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緊密配合,認真細緻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層層落實好相關具體操作事宜,保障財稅平穩運作和各級政府更好履職,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全面實施營改增是推動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近年來最大的減稅舉措,能夠大大減輕企業負擔,具有一舉多得、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顯著作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目前,部分地方出現了營業稅、營業稅改徵的增值稅等收入非正常增長的情況。這其中既有經濟企穩、房地産業回升等原因,也有搞運動式回溯性清稅,甚至弄虛作假收過頭稅等因素。
財政部表示,嚴禁跨月、跨季度徵收或調整預徵繳辦法提前徵收;嚴禁改徵增值稅收入進項稅抵扣部分該抵不讓抵,對企業該退稅的不退或緩退;嚴禁運動式清理欠稅、補稅,屬正常辦理程式除外;嚴禁5月1日前要求納稅人先繳或多繳,5月1日後辦退或少繳;嚴禁採取人為手段不開增值稅發票,或增加開票手續;嚴禁與企業串通調賬等。納稅人繳稅確有困難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按照稅收徵管法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切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5月1日後,試點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發生的應稅行為需要補繳稅款的,應按照營業稅政策規定補繳營業稅,由原主管地稅機關負責相關欠稅的追繳工作,管戶移交後的主管國稅機關應積極配合做好清欠工作。”財政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財政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財政、稅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對增幅明顯異常的地區,在核算2016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分配時,對超出合理增幅部分予以扣回,先扣減增值稅基數返還,不夠的還要扣減轉移支付,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對收過頭稅、搞回溯性清稅等行為要嚴肅處理,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地財稅部門要認真組織自查自糾,核實有無擅自改變納稅期限、徵收過頭稅問題,有無以清理企業欠繳營業稅為名,用不正當手段增加收入問題。對發現的不應在2016年前4個月徵收的收入,包括擅自改變納稅期限徵收的過頭稅、借清理企業欠稅之名虛增的收入,必須立即退付給納稅人。(記者 包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