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做假賬 讓垃圾股無所遁形
- 發佈時間:2016-04-18 01:30:3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何為“垃圾股”?何為“僵屍企業”?我認為,垃圾股或僵屍企業至少擁有下列標識之一:(1)每股凈資産跌破面值(1元),有效凈資産可能已被掏空;(2)每股未分配利潤為負數,賬面累積虧損仍未沖銷且繼續增長;(3)連續三年以上虧損或微利,微利是指年度每股收益不足5分錢;(4)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凈利潤連續三年為負數;(5)現在戴有*ST帽子;(6)曾被*ST,雖已摘帽,但仍屬標準的垃圾股或僵屍企業。
本世紀初,美國股市驚曝出了“安然”醜聞和“世通”醜聞,去年中國股市也曝出了“博元”醜聞,這些醜聞的性質相同,那就是做假賬、虛構利潤,欺騙投資者,但結局卻大不同。美國的安然和世通醜聞曝光後,股價從數十美元瞬間暴跌至幾美分,安然、世通及涉案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全部破産清算,涉事當事人全部坐牢,為此,美國還頒布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該法案對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做出大幅修訂,在公司治理、會計職業監管、證券市場監管等方面作出了許多重大新規,讓市場肅然起敬。
然而,中國的“博元”醜聞被立案調查後,其股價竟然從5元多上漲至12元多。現在雖被強制退市,但在退市整理期,股民卻仍敢“對賭”博元回歸A股,因為這樣的企業很可能是退而不死。監管層為了安撫受害股民,甚至不惜承諾:垃圾退市後,只要好好改造“重組”,仍可回歸A股、重新IPO,這是何等刺激的“賭局”?目前博元股價已從3元多被推高在4.4元上方。
在A股市場,“博元”絕不是個例。對垃圾股、僵屍企業而言,做假賬的直接動機就是在賬面上規避“連續三年虧損”,以逃避“暫停上市”的厄運,因此,垃圾股、僵屍企業做假賬的手法十分簡單而赤裸裸,那就是在“連續兩年虧損”後,第三年必須虛構出一個“微利”,然後,再來一個“連續兩年虧損”,接著再虛構一個“微利”,但結果不變,那就是一如繼往地虧損,這是一種痞子行為。
從財務資訊造假來看,每股收益和凈資産造假相對容易,但未分配利潤卻較難造假。截至2015年底,每股未分配利潤為負數的上市公司,總計為311家。其中,有些企業雖然改過自新、重新做人,並已摘帽,但仍有大量歷史虧損未沖銷,它需要未來的股東一起償還。原則上,只有將每股未分配利潤“改負為正”了,才有資格對股東進行現金分紅。
每股未分配利潤為負數,這是垃圾股、僵屍企業的基本特徵。在每股未分配利潤為負數的公司中,凡是“每股凈資産”低於面值(1元)的股票,則是垃圾中的垃圾。當然,如果凈資産為負數,則屬嚴重“資不抵債”,從理論上講,應該是可以申請破産的企業。
為了從垃圾股、僵屍企業中發現更多的“博元”,建議證監會將下列兩類企業納入“重查舊賬”的範圍,一定會大有收穫。這兩類企業包括:一是每股未分配利潤為負數的企業;二是每股凈資産低於面值(1元)的企業,共有104家。
一旦發現做假賬的重大犯罪行為,應立即比照博元強制退市,同時,應讓造假文件的所有簽字人坐牢,並承擔對投資者損失的連帶賠償責任。當然,對於涉案的相關督導券商、會計師事務所,應該吊銷其營業執照,涉案券商代表及會計師也應該吊銷從業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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