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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價格並軌陷兩難:漲不上 調不下價改困境

  • 發佈時間:2016-04-17 07:3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作為資源領域價格改革的一塊“堅冰”,多年未動的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或將出現調整。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近期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組織天然氣供應企業、燃氣企業以及物價部門等人士參加了《關於深化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意見(討論稿)》(以下簡稱《意見》)座談會,討論了天然氣價改的總體思路和2016年價改內容。

  “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最終目標是放開氣源和銷售價格,政府只監管自然壟斷的管網輸配氣價格。”據文件中提到,氣源價格不再區分居民用氣和非居民用氣,只在終端銷售價格上進行區分。計劃在2016年擇機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力爭2020年前放開;非居民用氣的門站價和銷售價力爭2017年底年放開。

  全國現行的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較低,居民用氣比非居民用氣價格每立方米低0.2~0.5元。如果價格實現並軌,意味著多地的居民或將上漲。

  “現在只是有個內部的討論稿,並不是正式的文件,而且已經進行了幾次修改。”一位石油企業人士告訴記者,由於涉及民生問題及通脹壓力,將居民用氣價格上調至非居民用氣的價格水準,短期實施起來仍較為困難。

  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困難

  《意見》中提到,首先要改變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管理形式,由現行的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具體的門站價格。方案出臺一年後,可允許上浮。

  另外,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將居民用氣價格調整至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準。按照原定的思路,方案計劃本應在4月初出臺。

  但截止到4月15日,官方未能公佈正式的文件。

  長期以來,居民用氣價格改革成為天然氣價改領域的一塊“堅冰”。按照上述《意見》,這塊“堅冰”將逐漸消融。

  天然氣用戶分為非居民用氣、化肥用氣和居民用氣三類。近年來各地的非居民工業價格出現多次上調,但居民用氣和化肥用氣價格基本保持穩定。

  以川渝地區為例,截至2015年2月,非居民用氣的出廠價格共上調了7次,幅度為每立方米1.625元,居民用氣價格僅在2010年上調了0.23元。

  據卓創資訊天然氣分析師劉廣彬介紹,居民用氣價格相對於國家對各省非居民用氣價格實行門站有著明確的價格管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構成複雜,也並沒有對外公佈。

  根據能源機構安迅思的調研數據,除雲南、貴州、廣西、廣東、福建地區由於未通上管道氣或者以進口氣為主,居民和非居民執行統一的門站價格之外,中國其他區域居民用氣較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普遍低0.2元~0.5元/立方上下,最高差價甚至達1.73元/立方。這樣的價格差,也給一些燃氣企業牟利的操作空間:以居民用氣價格購氣、以居民用氣價格售出。

  2015年,國家發改委推行了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用氣量大的用戶價格有所上漲。但80%的居民家庭用戶仍在第一檔,價格不發生變化。

  如果按照《意見》執行,居民用氣價格將整體上調。但在實際操作中,似乎並不容易。

  “這只是一個意見稿,還在修改中。”一位中石化企業人士稱,理論上,居民用氣價格肯定有上調的空間,天然氣上游企業也樂意推動此事。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菜價肉價等物價上漲導致居民物價上漲壓力較大,預計實行居民用氣上漲仍較為困難。

  “將居民用氣和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這一方向是正確的。”長期關注天然氣領域的自貢市清潔汽車産業協會秘書長李永昌告訴記者,價格並軌能夠減少居民用氣與非居民用氣之間不合理的價格差,減少交叉補貼,降低非居民用氣價格,推進天然氣的下游利用。

  李永昌認為,在2015年11月非居民用氣每立方降價0.7元之後,隨著國際油價的下跌,參照掛鉤的能源品種,預計非工業用氣價格仍有0.3元~0.5元的下調空間。在此基礎上,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差將進一步縮小,這也為價格並軌提供了良機。

  但上述中石化人士認為,此前0.7元的下降幅度已經超過企業預期,由於國産氣成本高,進口氣價格倒挂,供應企業也面臨著經營壓力,預計門站價格再大降的可能性不高。

  價改還需配套體制改革

  可以看出,現階段居民用氣漲價、非居民用氣降價,都面臨著兩難的困境。

  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公司天然氣經濟研究員胡奧林認為,近年來,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成為天然氣價格改革的一道坎,很少被觸及。但是深化天然氣改革必須邁過這道坎,否則改革永遠在路上,“市場化”也會變成一句空話。

  據記者了解,目前此前計劃4月初公佈的天然氣價改方案仍在修改制定中,有望在2016年下半年公佈,兩個價格並軌或推遲到2017年實施。

  雖然出臺時間仍有待政府制定,但改革的方向已明確。據了解,在《意見》中,除了提出非居民用氣價格和居民用氣價格並軌外,還提出放開化肥企業用氣價格、利用價格杠桿環節高峰供氣壓力等措施。

  劉廣彬稱,由於化肥用氣價格涉及到農業穩定問題,2012年以來非居民用氣價格多次上調,化肥用氣價格都沒有變。另外,化肥企業用氣量較大,多油供應企業直接供應,有雙方直接進行協商價格的條件。

  此次文件中提到,放開此前政府管制的價格,讓上游供氣企業和化肥企業協商確定,同時嚴格落實可中斷氣價政策,在用氣高峰期期間,對減少或暫停供應的化肥企業,給予和供應數量或供應時間減少的價格折讓。

  記者注意到,在4月13日四川省發改委公佈的一項通知中,要求中石油和中石化積極配合當地城市燃氣行業主管部門推進具備條件的天然氣大用戶“轉供”改“直供”,減少中間環節,降低用氣價格。

  另外,文件中還提到要放開擔任調峰應急功能的儲氣庫購銷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此前該價格是由政府統一制定。

  “放開政府對於天然氣的價格管制,並不是天然氣價改的全部內容。”劉廣彬認為,推動天然氣交易市場建設、建立科學的管輸費、擴大供需雙方直接交易規模等內容,都是天然氣價改要做的工作。

  李永昌告訴記者,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仍然需要體制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別是管道獨立方案的制定內容,或將對天然氣的定價模式産生重要影響。

  長期以來,“兩桶油”制定的天然氣管輸費由於價格偏高、不透明等問題,飽受質疑。此前國家發改委官員曾多次表示,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目標主要就是“放開兩頭、管住中間”。

  2015年,業內關注的油氣改革總方案初稿已經制定完成。在2016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稱,國務院已經審議研究了一次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按照要求進行一些修改、補充、完善,已經第二次上報。

  但至今,油氣改革方案仍未能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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