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行業迎30年最大變革
- 發佈時間:2016-04-17 02:32:51 來源:西寧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透支利率設置上下限、透支消費免息還款期或突破60天、每日可預借現金額度上調至1萬元……15日,央行官網發佈《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宣佈信用卡行業多項變革。據介紹,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融360信用卡專家認為,信用卡行業迎來30年來最大變革。《通知》執行後,整個行業的參與者,無論是銀行、持卡人還是戲份增重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都將會有重大的色變化。
15日,央行官網發佈《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計結息方式,以及對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付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
未來透支利率將市場化
央行表示,目前信用卡利率定價缺乏靈活性和差異性,難以滿足持卡人對迴圈信用服務的個性化和多樣化需求;固定單一利率束縛了發卡機構信用卡資産業務的精細化發展;信用卡透支利率與存貸款利率之間未建立聯動關係,信用卡對鼓勵消費、擴大內需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央行還表示,對信用卡利率設置上限和下限,待時機成熟再全面實施市場定價。
央行指出,目前各發卡機構信用卡風控能力和定價能力參差不齊,進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導,有利於避免個別發卡機構盲目降價打價格戰,導致不公平競爭和高風險客戶過度舉債,從而增加信用風險,引發市場局部混亂。設置透支利率上限也有利於防止個別發卡機構不合理收取過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權益。
取消滯納金改收違約金
《通知》取消了關於透支消費免息還款期最長期限、最低還款額標準以及附加條件的現行規定,由發卡機構基於商業原則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確定。據了解,現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信用卡免息還款期最長為60天、首月最低還款額不得低於當月透支餘額的10%,並統一規定持卡人享受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條件。
央行表示,“由發卡機構根據自身經營策略和持卡人風險等級靈活組合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為持卡人提供多樣化選擇,形成錯位競爭、優勢互補的市場格局。”
另外,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發卡機構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
融360信用卡專家李永梅指出,本次《通知》規定,幾項與持卡人最密切相關的費率,都改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對於依賴市場而活的商業銀行來説,或許是利好消息。今後,信用卡行業的龐大地盤誰主沉浮,還要看誰的政策能夠得民心。
預借現金每日由兩千調到1萬元
《通知》要求,持卡人通過ATM等自助機具辦理現金提取業務,每卡每日累計不得超過人民幣1萬元,而此前的規定每卡每日累計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
《通知》允許向本人銀行結算賬戶、本人支付賬戶辦理現金轉賬、現金充值。李永梅認為,“該規定,意味著今後第三方支付機構將能名正言順地在信用卡行業分一杯羹,此次新角色的加入,無疑會讓行業更‘接地氣’,但是效果如何,我們還要拭目以待。”
利率調整必須至少提前45天通知
《通知》要求, 發卡機構應在信用卡協議中以顯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標準和計結息方式、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條件和標準以及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的詳細情形和收取標準等與持卡人有重大利害關係的事項,確保持卡人充分知悉並確認接受。其中,對於信用卡利率標準,應註明日利率和年利率。
發卡機構調整信用卡利率標準的,應至少提前45個自然日按照約定方式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有權在新利率標準生效之日前選擇銷戶,並按照已簽訂的協議償還相關款項。
發卡機構調整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還款期、最低還款額等相關標準的,應提前60天向人民銀行報告。 據《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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